第11章 红烧肉
“明雅,你怎么还回来了?”
在家里看到叶明雅的于素仙也和陈绵绵一样的反应,她知道儿子儿媳都有工作,平时都没什么时间的,所以大队上农忙的事情都不会要求他们回来。
而且儿子儿媳的粮食关系都转到了县里了,回到村里上工也不会有工分,分钱分量是也不会有他们的份。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孩子们老老实实地待在县里工作就好了。
她实在是没想到儿媳妇在农忙的时候回来,她关心的还是儿媳妇的工作如何了,身体如何了。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你跟学校那边请假了回来养胎?”于素仙关心道,打量着儿媳妇的脸色,就怕她脸色苍白憔悴。
“妈您放心,我没事的。”叶明雅微笑着说道,“我们学校放假了,所以我就回来帮忙干点活。”
“农忙的时候你们肯定都很忙没时间做法,我就回来帮忙做饭。”叶明雅说道。
叶明雅的厨艺天赋是真的不错,她可以说是一家八口之中做饭最好吃的那个,是真的天赋异禀的那种。
叶明雅的娘家那边也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她家虽然是城里的但也只是普通的双职工家庭。
她爸妈就只是很普通的工人,既不是什么厂长、车间主任还是什么几级的技术工师傅。
因为她家就是很普通的工人家庭,叶明雅在六七岁之后就学会了如何烧煤做饭,后来十年的时间里都锻炼出了一身不错的厨艺。
叶明雅娘家爸妈倒也不是不疼她,只是家里的孩子比较多,不可能对哪个一个都面面俱到的。
而且,六七岁的孩子就会做饭这事,在这个年代是很普遍的事情。
叶明雅她的一手厨艺练出来以后,她兄弟姐妹们可都是很舍不得她下乡的。
偏偏叶明雅她上头的哥哥已经接了她妈妈的工作留在城里,而她姐为了不下乡赶紧找个城里人嫁了。
轮到叶明雅,她既不想随便嫁人也没有工作可以接,就只能报了名包袱款款地下乡来了。
到了荔枝大队当知青以后,叶明雅在知青院那边也挺受欢迎,毕竟她做饭真的很好吃。
不过她也不经常做饭,因为知青们普遍认为做饭太好吃的话会吃得多,这样他们很容易就把自己的存粮给吃完。
所以,基本上叶明雅以前还在知青院的时候,都是两周才会做一次饭,知青们当做是犒劳自己的美食。
陈绵绵想起了自家大嫂的厨艺了,忍不住抱住她道,“大嫂你真好啊,这几天能够吃到大嫂你做的饭菜,我肯定有动力干活了。”
叶明雅看着抱着自己小姑子笑道,“难道我不回来做饭,你就没有动力干活了?”
“对啊。”陈绵绵点头道,“我一开始都打算磨洋工了。”
“哈哈……”叶明雅听她这么说好笑道,“你想磨洋工肯定是不行的,爸妈还有记分员都盯着你呢。”
陈绵绵:“……”说的也是。
“好了,吃饭了。”陈铮和于素仙都洗好了手之后,把叶明雅做好的饭菜给端上来。
叶明雅回来的时候也带了一块肉,难得回来看望父母,陈青岩肯定是不会吝啬舍不得买肉的。
所以他买了一块五花肉,让叶明雅带回来做了,让他爸妈和小妹都吃顿好的。
陈家全家,包括陈铮的弟弟妹妹家的所有人都知道,相比起大家都喜欢吃肥肉,陈绵绵她更加喜欢吃瘦肉和啃骨头。
即使是肥肉,她喜欢肥瘦相间的,喜欢炖得很软烂的那种肥肉,她不喜欢纯肥的肉。
所以陈青岩买的这块肉是五花肉,还是他一大早天不亮就跑到屠宰场那边去买的。
叶明雅做的是红烧肉,她回来得早,所以有时间把五花肉给炖得非常的软烂,很符合陈绵绵的胃口的那种。
当然这道红烧肉并不全都是纯肉的,叶明雅还加了萝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