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遗珠
晚饭,方蛰的晚饭被自己给耽误了。白莉羞愧难当!
1992年松江春天的夜晚,还不是将来那个随处可见灯火通明,人潮如涌的城市。
校园附近还是比较热闹的,奈何现在是假期,走了好一阵也没看见开门的饭馆。
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就是肚子饿的咕咕叫。前方的路边有一处灯火,走近了看一眼顿时松了一口气,晚饭有着落了。一个棚子,两张桌子,几把椅子。老板是个中年男子,手里捧着一本书放下来。
“老板,来一碗老鸭汤泡锅巴。”坐下之后,方蛰招呼一声。
时间还是正月里,大排档能够在这个时候出来做生意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煤炉上架着大锅,这年月的大排档往往如此,老鸭汤泡锅巴,或者是大排面。炒菜什么的不用想了,就算弄了,生意也好不了。
老板笑了笑,起身回头一嗓子:“有客人了。”身后的门里出来一个女子,方蛰只是一眼就呆滞了。中文系九二届最大的遗珠,没想到在此刻出现了。
上一辈子方蛰参加过一次同学会,本不想参加的,奈何同学们一再邀请。当时已经结婚的方蛰,独自参加了同学会。就在一次,吴明珠闪亮登场。
随意的马尾变成了棕色的波浪,黑框大眼镜摘了下来,一身名牌OL装,身上飘着淡淡的香水味,方蛰记的很清楚,“邂逅”。后来私下里,男同学们都表示,当初真是瞎了狗眼。
都说同学会挺乱的,方蛰一直是个有自我道德标准的男人,结婚了就该规矩一点。所以当时混的不算很差的方蛰,只是欣赏的心态面对,没有上去撩骚。
当时的感觉就是,明珠蒙尘,凤凰涅槃。
方蛰忍不住笑了笑,现在的吴明珠,大黑框眼睛加上刻意的长刘海。回想当时的吴明珠,昂首挺胸,侃侃而谈,充满了自信。哪像现在,低眉顺眼,声音像蚊子叫。衣着朴素的看一眼就知道,洗的颜色都掉了。
干净,却不显眼,这就是现在的吴明珠。嗯,知道在低调上面,两人是一致的。学习成绩嘛,方蛰仅仅是不挂科,吴明珠年年一等奖学金,学霸中的学霸。
上一辈子后来的吴明珠毕业后去米国读研究生,回来后就职于谋外企认人士总监,反正是什么O就对了。反倒是方蛰,自己做点小生意,游走在时尚圈的边缘。当初的专业,好吧,中文系毕业的都知道,其实学什么不要紧,反正将来派不上大用场。
方蛰一直以为,大学里学的这些东西,将来真正派上大用场的,是一直深恶痛绝的马哲。
这真是一门人生指导性的学问。
吴明珠认出了方蛰,这家伙怎么说呢?就算他很低调,依旧是班上女生们议论的话题。
宿舍里女同学们晚上睡觉前闲聊的目标之一,好事者评定的十大校草之一。
作为一个班的同学,吴明珠印象中的方蛰神出鬼没,永不挂科。像什么必点名的美学课,多少翘课的家伙载教授刘玉凤手里,方蛰却从来都没有翘过刘玉凤的课。谨慎的令人发指!至于那些不点名的教授,方蛰翘课就是家常便饭了。
面对方蛰的笑容,吴明珠有点紧张,这家伙的笑容对于班上女生来说,根本HOLD不住。
端着汤的手有点抖,撒了一些烫了手,赶紧放下,丢下一句:“慢用!”逃了,真逃。
喝一口汤,够鲜,味蕾全部打开,方蛰竖起大拇指:“老板的手艺是这个。”
老板显得有点憨厚,微微一笑,围裙擦了擦手:“客人喜欢就好。”
方蛰注意到围裙上的棉纺六厂的字样,忍不住问一句:“老板是棉纺厂的?不近啊!”
“单位分房没轮上,下岗倒是轮上了。这房子是媳妇家的,不白住,给房租的。”
“大小舅哥不乐意?”方蛰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一点就透。
“不怪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