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贪心不足(三)
,不管用多大的力气扣动扳机都没用。
自动步枪开火,别说是站在门口的沃尔夫,即便是站在他身后的戈武,还有房间里的其他人都逃不掉。离得这么近,步枪子弹在射穿沃尔夫的身体之后依然有足够的威力,甚至能打穿防弹衬衫。扫出一梭子,恐怕几个人都会完蛋。就算没有死,只是被射伤,然后就会被其他匪徒干掉。
不幸的是,斯登冲锋枪没有“卡壳”。
“哒哒哒……”
枪声骤然响起,沃尔夫身上顿时出现了几个血窟窿。
不幸中的万幸,那是一支冲锋枪。
虽然火力密集,特别适合近距离战斗,但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的威力远远比不上步枪子弹。即便是在近距离射击,弹头也很难穿透人体。更何况,沃尔夫的外套下面还有一件防弹衣。
不过,只是一件三级防弹衣,没有装强化插板。
这么近的距离,三级防弹衣根本就挡不住手枪子弹,而且弹头在穿过防弹衣射入人体的过程当中,因为介质密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会变得跟不稳定,也就会在人体内翻滚,产生类似于达姆弹的效果。
“砰、砰砰砰……”
电光石火之间,戈武以最快速度拔出手枪,一枪打爆用斯登冲锋枪开火的矮个子匪徒的脑袋。紧接着,他把枪口转向高个子匪徒。根本来不及瞄准,高个子匪徒也看到了站在沃尔夫后面的戈武,在戈武拔出手枪开火的时候迅速的反应过来。不是把枪口转向戈武,而是要转身逃跑。受到矮个子匪徒遮挡,要让高个子匪徒跑开,就算戈武立即追出去,也未必能够将其击毙。也正是如此,戈武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连续扣动扳机把剩下的十多发子弹全都打了出去。
关键,手枪的威力连冲锋枪都比不上。
能够打中要害,比如说爆头,自然没什么好多说的。问题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无法命中要害。也正是如此,在混战当中,
尤其是遇到了穷凶极恶的敌人,稍微有点经验的都会尽量多开几枪。在遭遇战中,没人会在乎用掉多少子弹,毕竟丢掉了性命,剩下再多子弹都没用,甚至会落到敌人手里。
还好,那名匪徒没穿防弹衣,而且挨了好机枪,至少有三枪命中胸口,还有一枪打在脖子上。
就算没有立即断气,也肯定完蛋。
等到戈武击毙两名匪徒,并且顺手甩出了空弹匣的时候,李约翰已经冲到门口扶住了沃尔夫。
趁此机会,戈武冲出了房门,在确认走廊里面没有其他匪徒之后,才过去踢开了匪徒旁边的步枪与冲锋枪,随后蹲下来查看了那名高个子匪徒。没有了脉搏,只剩下出气,肯定活不了。
至于矮个子的匪徒,根本就不用查看。
子弹掀掉了后脑勺,地面全是鲜血与脑浆,就算尸体还在动,那也只是神经受到刺激产生的条件反射。
门口,李约翰把沃尔夫放在了地面上。
他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身上的伤口一直在往外面流血,嘴里也有血,看样子像是肺部中弹引发的内出血。
至少挨了五枪,全在胸口上。或许身体的其他部位也被子弹打中,只不过致命的就是那几枪。
李约翰扯开防弹衣,迅速检查了一遍,然后朝戈武摇了摇头。
别说是在酒店里面,哪怕躺在医院的手术台上,严重的内出血都很难救活。
其实,戈武一眼就看出问题。
那件防弹衣是十几年之前的款式,除了样式老土外,最为严重的问题,其实是采用第一代凯夫拉纤维制成。防护性能差还是次要,关键是第一代凯夫拉纤维极易老化,别说存放十几年,哪怕是几年,也只能报废。很明显,沃尔夫的这件防弹衣是他从德国带来的,很有可能是联邦全局的库存货。毕竟情报安全机构每年都会采购很多像防弹衣这样的装备,哪怕从来没有使用过,在到了使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