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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阿莫斯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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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所以喝酒=修行,酒蒙子=修炼狂。

另外他游历三千世界的记忆也都被化为与酒相关,所以他的记忆中,酒的记忆占了六成。

说远了,这个葫芦名叫紫金葫芦,受三千世界之梦冲刷、时空之力洗礼、海量丹药蕴养,凝聚了李白的酒仙果位。

其中的酒是他酒仙果位所化,无穷无尽,有点化生灵、滋养万物、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能力。李白凭借此葫芦,可司掌天地草木,可操控阴阳时空,可掌控梦境灵魂。

不过,对于李白来说,这就是个酒葫芦而已。而且已经送给温迪了,就算再好他也不会要回来的。

说起那些大千世界,也都十分奇妙。

有的世界屁大点地方就几百个国家近百亿的人口,不修仙术不修武法便可上天入地,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宝库。最重要的是对他李白的评价还算公正,什么“秀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到位,太到位了。

有的世界修炼斗气,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天命之子被退婚,然后天命崛起掀起腥风血雨,世界在这剧本式的轮回下逐渐破碎。

有的世界有人出场拉风的要死,骚话连篇李白听了都颇有所得,结果最后来了一句“俞陀救我”,啧……

不过这个世界他也挺喜欢的,有温迪这个知己陪在他身边,有铁爷爷关心他,很不错啊……

“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李白拿起酒葫芦开始灌温迪。

“呜呜呜……”温迪红着脸推开李白,然后坐起来大口喘气。

“小白你……”没等温迪说完话,他便醉倒了。

“哈哈哈。”李白扶住温迪躺好,“你这酒量不行啊……”

“哈——”李白自己也喝了一大口。

“诶,我的酒怎么少了?”李白好奇的看着紫金葫芦里的酒。

按来说不应该啊,这里的酒是概念上的无穷无尽,使用神通一滴酒便可淹没半个蒙德,怎么少了一杯的量?

李白仔细感应一下,竟然发现这缺少的一杯酒竟然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上游!

就尼玛离谱。

这酒是他酒仙果位所化,所以冥冥之中他可以感应到。

少了的这一杯酒,至少他得睡上半个月,游历十五个世界才能恢复。

唉,反正就半个月而已。先痛快了再说,喝酒喝酒……

……

阿莫斯立在王的身旁,吹着叶子。

说起来阿莫斯也是个人才,本来这位王是她的仇人,她费尽心思接近了仇人身边,却不小心坠入了爱河。

阿莫斯白发蓝瞳,是她原部落的弓箭手。部落并不属于蒙德,生活在雪山之中。但是有一天王的侍从突然降临到部落,要让部落臣服于蒙德,否则就要毁灭。

族长举起利剑,于是部落消失。仅有当时外出狩猎的小队活了下来。小队的众人,有的头脑一热送了人头,有的默默离开深入雪原不知生死,有的归属了蒙德成为了奴隶。

唯有她赤脚走过苍白如骨的雪,来到了王的脚下,成了神的侍从,蒙德中的一神之下。

那位毁灭她部落的侍从也被她秘密处决了,但是她的仇还没有结束。王是她的下一个目标。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阿莫斯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仇人。

也许是因为弱者对强者的崇拜,也许是王的无上伟力与漫不经心的态度,也许是王赐予她的无上权柄与力量,或者是王每天都要让她演奏乐曲。

她就稀里糊涂的、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王。

她知道,二人的身份过于悬殊,就算抛弃了灭族的仇恨,王与她的距离也格外遥远。

一者是雪原千万里山脉最强的烈风魔神蒙德君主。一者仅是神的仆人,只有百年的寿命。而且仆人的一切权与力都是主人所赏赐的。

但是,爱这个东西实在是毫无道理,明知所爱之人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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