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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终于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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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音重新熟悉了童佳妮走私毒品案的案情后,找谭湘力、陪审员还有亮哥再次研究这个案子。

林美音介绍完公诉人新补充的证据后,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虽然新补充的证据材料,能够认定童佳妮与Tony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但我认为这个不仅不能证实公诉人的意见,反而印证了童佳妮的供述,证实她非常信任Tony,从来没有想过Tony会害她。”

“我还是和上次的意见一样,我认为童佳妮至少有走私毒品的间接故意。虽然与Tony谈过恋爱,可能真的很信任Tony,但是童佳妮作为成年人,自己又一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应该知道逐利是商人的本性。”谭湘力说完,快速翻阅了上次的合议笔录后继续说道:

“本案存在两个不能得到合理解释的地方:第一,现在国际物流那么方便,放弃物流,花更多的代价找人从一个国家拿货送到另外一个国家不符合商人逐利的本性。

第二,就算为了安全,找人背货比物流更加万无一失,那为了节约成本,也应该找最节约的行程和机票,而不是不顾价钱,走安检最少的路线。

除非说对方财大气粗,只是为了找个借口让童佳妮赚钱、顺便旅游,让童佳妮开心,但在案证据证实并没有这个可能。”

亮哥听完陪审员、谭湘力的意见后说道:“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虽然并不是所有的疑点都能得到完美的解释,但综合全案证据,我更加相信童佳妮无罪。

毒品虽然可怕,应该严厉打击,可是我们也不能冤枉无辜。但凡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我认为还是不要轻易定罪。”

因为涉及到罪与无罪,按照规定要提请刑专会讨论,如果刑专会争议较大不能形成有效意见或者认为无罪,又要报请分管院长提请审委会讨论。

经过多次的研究讨论,童佳妮走私毒品案已成为庭上讨论的热点,再次上刑专会时,除了上次刑专会原班人马外,领导又多找了几个资深法官和年轻法官参与讨论。

为了让每个人准确了解案情,林美音重新介绍了一遍案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刑专会依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多数意见认为童佳妮无罪,少数意见认为童佳妮构成走私毒品罪。理由基本上与合议庭的差不多。

在分管领导的提议下,林美音将案件汇报到审委会,交由委员们研究、决定。虽然委员们也有分歧,好在最终形成了结论性的意见,认为指控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应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告童佳妮无罪。

会议结束后第二天,该案的公诉人与一位检察院的领导过来找林美音, 说是上次回去之后,他们将情况报给领导,上了一次检委会,检委会决定撤回对童佳妮的指控。

林美音将公诉方的意见层报到审委会后,审委会的回复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同意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申请,应按照上次研究的意见做出裁判,宣告童佳妮无罪。

法院这边宣告无罪,不仅会影响检察院那边的年度考核数据,更重要的是要面临国家赔偿的问题,还有社会效果、舆论引导等各种问题。所以一定要慎重,宣判前需要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接下来林美音跟着亮哥写各种汇报材料,然后按照协同方案,在选定的日期开始宣判。

那天旁听席来了很多人,大部分是童佳妮的家人或者朋友。这天保障的法警也比平常案子多了一半。

林美音与谭湘力还有陪审员落座后,看了一眼审判席下面的情况,黑压压的人群,一张张面孔,男女老少,不同的长相,不同的表情。

一双双眼睛,有的平静、有的期待、有的着急、有的犹疑。不同的电波汇聚成河,朝林美音投射过来。

不经意间林美音开始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想起了年少时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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