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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元旦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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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越来越接近元旦了,时间在快速的流逝,每个人都在争分夺秒努力的工作、努力的办案,去靠近考核的各种数据,期待着给旧年画上完美的句号,给新年一个美好的开始。

林美音原本打算这几日就找谭湘力和陪审员,将童佳妮走私毒品案合议完,奈何两个人都比较忙,一个忙着看卷结案子,一个忙着帮其他法官坐庭、开庭。

虽说自己的案子自己负责,领导不能过问,但按照规定该上刑专会、审委会的案子,必须先找团队负责人讨论之后才能提请后面的程序。

所以,早上林美音逮着亮哥有空的间隙,简单说了下童佳妮走私毒品案的案情以及自己的意见,亮哥一听是无罪意见且是毒品案子,知道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有一个最终的结论。

于是提议道:“你看今年就剩最后一周了,上面要求的结案率还没有达到,要不你先把那些可以结的案子办了,元旦以后我们再主攻这个案子怎么样?”

林美音想到系统里还有三个可以办结的二审案子,再想想谭湘力和陆明已经遥遥领先的结案率,突然压力山大,爽快的就答应了亮哥的提议,风速一般回到办公室埋头看起卷来。

这三个二审案子都比较简单,一个是盗窃罪,一个是信用卡诈骗罪,还有一个是寻衅滋事罪。

林美音之前已将这三个案子的卷宗看完,只是辩护人的辩护词这几天才交过来,所以一直还未提请合议庭合议。

担心时间久了,很多细节及证据会忘记或者出现偏差,所以林美音又把卷宗抱出来,结合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及辩护人的辩护词,重新阅卷。

第一个案子,盗窃罪。被告人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从19岁开始,就基本在监狱里度过的,翻开他的前科资料,基本都是因为盗窃,且作案手段极其相似,都是趁人不注意,盗走他人停在路边的电瓶车,然后销赃。

这次情况也差不多,被告人刚从监狱里放出来没多久,身上没钱,又不愿意出去上班赚钱,所以就重操旧业,干起了偷电瓶车的勾当。

只是他这次很倒霉,刚把电瓶车盗走,准备骑上电瓶车逃之夭夭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警官发现。

被告人到案后供述的很好,且有监控视频监测到他作案的全过程,所以证据比较好,事实比较清楚。

虽然证据很好,但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却全部予以否认,上诉认为原判认定其构成盗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林美音审核了一审的审判程序及量刑,发现都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决定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个案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伙同几个年纪相仿的小伙子,通过在银行取款机上安装小型摄像头,录下他人取款时输入的账号和密码,然后传输到自己掌握的机器上。再通过专门的设备复制银行卡,然后盗取他人银行账户中的钱款。

这种作案手段前几年很流行,但经过公安机关和银行等多部门的合作,重点打击,已经很少见了。没想到今天居然让林美音再次碰到。

被告人到案后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全部予以否认,但其两个同案犯半夜在取款机上安装摄像头时,被银行监控录下,后面传输到公安机关,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作案的同案犯抓获归案。

两名同案犯被抓后,为了争取从轻处理,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带领公安机关来到他们的作案窝点,民警在该处挡获被告人,并现场查获电脑、空白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

被告人虽然予以否认,但有同案犯的供述和指认,民警又在窝点将其挡获归案并查获作案工具,人赃并获,任其如何辩解,也无济于事。

林美英认为一审的程序及事实认定、量刑均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也决定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报合议庭。

第三个案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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