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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柳河之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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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动员大量兵力。大金执行的是强制征兵,其中女直人三丁抽一兵,汉人二十丁抽一兵。蒙古人征兵比例不详,但按照惯例是男丁全部出征。

而大夏实行的募兵制,财政有钱就兵多,没钱就兵少,而户部又如此之穷,短期内辽东是无法动员大量兵力的,只能靠调客兵应急。

二是大金实行厚赏轻罚的军功制度,凡是征战有功之人都给予赏赐。立小功者给予银两、财物,立大功者给予可世袭的爵位。具体看士兵在战时的表现,和战后的伤势。也就是说打仗时受伤越重,赏赐越多。

“二十二日,探问阵伤者,按伤势轻重论功行赏。”

同时,大金还实行军功累计制和以功赎罪制。对屡立战功的,以后要是犯法可以免死和免抄家,最高可免三次。

举个例子。天命五年八月,大金在进攻懿路、蒲河两小堡时,沈阳守军来援。努尔哈赤令莽古尔泰贝勒(第五子)、额亦都大将迎击援军。莽古尔泰渡过浑河,一路追击。而额亦都大将竟未渡河而返回。

事后,努尔哈赤闻之大怒,质问额亦都:“我让你守护我儿子莽古尔泰,你本应率军随行,为何避战返回,让我儿莽古尔泰陷于险地?”额亦都无言以对。大金执法官拟定额亦都死罪。努尔哈赤念其功,免其死,只是削去额亦都以前的战功。

而额亦都这种例子,在朋党之争的背景下,大夏是完全做不到的。大夏实行的是重罚轻赏,功不抵罪。基本上,大部分辽东经略的死相都非常难看。

而且,大夏的赏罚制度是比较混乱的,大夏皇帝很多时候赏罚不明。

吏科右给事中汪庆伯曾吐槽当时政治生态,“有功不赏,有罪不罚,虽尧舜无以治天下”。

三是极为注重拉拢异族领袖。大金崛起之后,虽然与蒙古之间也爆发了很多次战争。但大金对蒙古贝勒始终是拉拢为主,军事威胁为副。对汉族将领也是如此。

所以,大金军队自从广宁大战之后,蒙古人和汉人的占比是非常之高。

天命七年四月,《满文老档》记载,“岫岩口遣诸申兵一百,汉兵一千;黄骨岛遣诸申兵三十,汉兵五百;金州遣诸申兵三十,汉兵五百。”

天命八年四月,《满文老档》记载,“凡军旅出行,于大兵之前设兵二百,以智巧有谋者之二人为主将率之。于二百兵前,设诸申十人,蒙古十人,合共二十人。此二十人内,派诸申二人、蒙古三人,共五人为前探。

若见敌兵,五人诱敌至二十人处,二十人诱敌至二百人处。二百兵之领兵主将视其敌可破,则破之,若不能破,则集众谋之。”

从大金部队调防记录中可看出,除了军事重镇外,大部分城、堡还是以汉兵为主。而在哨兵中,蒙古兵的占比已超过女真兵。

而在大夏这边,虽然多任辽东经略、巡抚,蓟辽总督都主张拉拢蒙古,但朝廷对蒙古的态度始终是半信半疑。这也让林丹汗的察哈尔部与大夏无法形成真正的攻防联盟。

四是更注重甲、盾、弓、马。虽然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时已有火炮、火枪,但是数量很少。直到拿下沈阳、辽阳、广宁,凭着大夏送的大量火器和军工坊,火器才逐渐在部队中普及。

天命八年四月初一,努尔哈赤规定,每百人甲兵,配有大炮两门,小炮22门,火枪43枝,盾车四辆,云梯一架,凿子(挖城墙专用)二把。

但大金军队的火器化还是遇上瓶颈,那就是缺乏制炼硫磺的工匠。努尔哈赤曾下谕,“若有做金线、硫磺之人,当荐之,其人亦至宝也”。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天命八年六月十八日,《满文老档》记载,“因汉人纪达色炼硫磺献来,赐千总之职,并赏缎三疋、毛青布五疋、银十两及蟒缎衣服、帽靴等”。

在兵力方面,《满文老档》只记录了天命三年进攻抚顺时,征用兵力十万人,其中甲兵多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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