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原始部落
弹指一挥间,已过几亿年。
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凌枫体会到了成神的感觉。
就像电影《超体》里面的露西一样,可以控制时间前进也可以倒退,也就是说可以随时回到古代或者走向未来。
选择一个场景,凌枫轻易地穿越了无数个时空来到某个星球某个时间点的某个地方。
这是一处巨大的湖泊,清澈的湖水上长满了荷叶和说不上名字的水草。
湖面的天空上不时还有巨鹰飞过,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接着又飞落下来,很快锋利的爪子上便多了一条拼命挣扎的巨大水蛇。
湖边灌木茂密,其中一棵高耸云霄的巨树至少得数十个人才能环抱,树上一大群巨鸟叽叽喳喳地叫着,远处的山坡上似乎有袅袅的炊烟升起。
这里的土地似乎之前被火烧过,到处都是草木灰的痕迹。
“嘿嘿嘿~~哞哞哞~~~”
一阵人类的吼叫声和动物的嘶吼声穿过密林。
前面似乎有人在打猎。
悄悄走上前去,透过旁边的灌木丛看了一眼,这里似乎是原始社会,大部分人的身体只是用一块兽皮遮挡,胳膊和大腿都露在外面。
凌枫决定去凑个热闹,于是化身为一名同样穿着兽皮的原始人,身上还背着两只肥硕的野兔。
为了保险起见,凌枫伸手朝半空一抓,手中立刻就多了一把黑漆漆的陨铁大刀。
“嗨哟,嗨哟.......”
十几个原始人狩猎队推着着一头成年野牦牛费力地向前走着,2名少女负责牵拉牦牛的头部,然后其他青壮年分别抱住牦牛的四条腿,还有一个人负责揪着牦牛的尾巴。
这个办法可真是笨,为什么不杀了之后再带回去?
于是凌枫走出丛林,吹着口哨,假装无意间从旁边经过。
原始人很快就发现了他,纷纷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
不过凌枫却拿起肩上的野兔,仿佛在炫耀地说我也有猎物。
接着凌枫快步走上前,做出一个手势,问对方是否需要帮忙。
“不杀。”一身古铜色的部落首领哲别站了出来,“天快黑,杀了,流血,狼会来。”
哲别的词语很简短,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
然而这只野牦牛身高2米,身长5米多,力大无比,眼看就要挣脱众人的束缚。
凌枫果断上前,使劲抡起陨铁大刀,用刀背直接拍向牦牛巨大的头颅。
只见野牦牛扑腾一声倒在地上,气绝身亡,并没有流血。
“谢谢!”
看到凌枫这么威武,众人纷纷示好。
哲别也走上前来用力拥抱了凌枫,然后热情地邀请他一起去享用猎物。
凌枫也不推辞,跟在众人身后一起帮忙。
哲别吩咐大家将几根长棍平铺在地上,然后把野牦牛绑在上面。
这个办法很省力,众人很快就将推拉着将野牦牛运了回去。
这是一处植被低矮的山坡,山坡上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此时天色已晚,山洞前一堆篝火正在燃烧着。
已经到了吃饭的时候,部落的三十多名男女老少正焦急地等待着狩猎队打猎回来。
随着巨大的牦牛到达,一阵阵欢呼声瞬间响起,看样子这足够大家吃好几天了。
众人再次发力,牦牛被推到一个巨大的石坑里面。
在这里将进行分食,哲别拿起一个锋利的石刀直接插入牦牛的胸口,牦牛血立刻喷涌而出,沿着一个斜坡流入另一个石坑内。
牦牛血是好东西,特别适合老人和小孩食用。
老人和小孩纷纷拿着简易的容器过来领取。
放完血,哲别示意凌枫过来帮忙。
凌枫拿出陨铁大刀,利落地将牦牛大卸八块,引来众人无数惊叹的目光。
“这个,给你。”哲别拿出半个牦牛腿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