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降维打击
此刻在这尸横遍野的战场上,这千百年来无数次易手的宣府之地,再一次血流成河。
沈烈安抚着战马,一边不紧不慢的装填着火枪。
一边放眼望去。
这一路冲杀过来,沿途那倒毙的人,马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即将成熟的麦田里,将那金黄的麦穗染的血迹斑斑。
到处都是兀良哈人的伤兵,在血泊中嚎叫,翻滚着……
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的游荡着。
夏日的微风吹过。
风吹麦浪。
不但兀良哈人被这可怕的战果,这惨重的伤亡惊呆了,就连亲手创造了可怕战损比的大明锦衣缇骑自己也惊呆了。
甚至。
左右两翼复杂包抄的刀十三,李朝花那群人,还有深陷重围的李如松部,还在奋力与敌骑拼杀。
比拼着骑术和勇气的时候。
沈烈亲率的中央骑兵已经完成了突破。
此刻。
因为燧发马战专用火枪的恐怖杀伤力,而杀跌战场正中央竟然形成了一大片,十分诡异的真空地带。
“呼。”
一阵热风吹过,浓烈的血腥气味弥漫了开来。
再一次。
沈烈从马背上的皮带里,拔出了一杆已经装填好火枪,感受着枪管上散发的余温,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
“成了!”
其实这玩意儿并没有多高的科技含量。
他只是……
暗中命令工匠,将西洋式的燧发火枪截短了,除了方便骑兵携带,也让后座力变得小一些,更适合骑兵使用。
而众所周知,截短的火枪初速会变慢,还会损失不少射程,破甲能力也会成倍下降。
可草原骑兵擅长的骑射,本来也射不远呐!
你骑着一批高速奔驰的战马射箭,能射多远嘛,就算你天赋异禀,臂力,腰力都超人一等。
最远也就能射五十米。
可是我截短后的火枪也能射五十米,不过我这五十米是最佳杀伤距离罢了,而这差别可就太大了。
其实这种改良后的马战火枪所发射的弹丸,在贯穿了人体后,在一百米内仍有不弱的杀伤力。
再者说。
我的火枪破甲能力确实下降了,可你只有一副可怜巴巴的皮甲,甚至于,很多游牧民出身草原骑兵压根就没有甲。
大夏天。
只有一身单薄的衣衫,这一片金属弹幕在马背上射过去,那就是一个个血葫芦。
可问题来了。
你手里那软趴趴的骑兵弓,所发射的二两重铸铁箭头,能身穿我身上厚实的棉甲么?
看着伤亡惨重的敌骑,神清气爽的沈烈,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这就叫……武器的代差呀。”
这代差有多大呐?
反正这玩意,在欧洲只有财大气粗的雇佣兵才装备的起,比如最著名的黑衫火枪骑兵团。
便是一支雇佣兵。
再后来。
在两百年后的欧洲,面对着火枪骑兵雇佣兵团的威胁,连无敌的拿破仑军团都被打的遭不住了。
拿破仑被各种雇佣兵军团,还有容克贵族火枪骑兵团打的实在受不了,只好牺牲了轻骑兵的机动性,下令给麾下损失过于惨重的轻骑兵,配上了笨重的胸甲和铁头盔。
沈烈在心中琢磨着。
这武器的代差……
大概也就两百多年吧。
战马嘶鸣中。
战局突变。
尚在激战中的两翼明军士气大振,而慌乱中,见中路溃败的兀良哈人军心大乱,在混战中开始调转马头。
抱紧了马脖子,这些狡猾,毫无信用的机会主义者们,如往常一般见势不妙,便不顾上再围剿李如松部。
成群结队的草原骑兵,操控着马匹,撒开了四条腿,开始潮水一般向着长城沿线的碍口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