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字太丑
想着马掌柜的望子成龙,他觉得发点小财就好,千万不能发大财,不然成了商户他哭都没地方哭。
这时谭夫子来了,方文华发现不管在哪个时代,学生都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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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夫子还没来的时候,学堂里很是吵杂,夫子一来很是清净,而且比现代更加认真,让他很是惊叹。
谭夫子的课程很是生动,不怎么枯燥。
看着夫子和同窗读书都是摇头晃脑,他觉得稀奇。
邀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晕,但是好像对读书很有帮助,不过颈椎舒服了许多。
想着怪不得看着那些电视剧古代人读书都摇头,看来是为了节奏啊,而且这样做脖子舒服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方文华就拿着从家中带来的午餐。
巧巧给他准备了饭团,而且还有鸡蛋,看起来很好吃。
私塾是不管饭的,也不管住,不过要是他考中了秀才可以去县学,那里才管住,管吃,不过一年要出一两银子。
方文华正吃着午餐想着以后的日子就被人拍了一下。
"文华兄,你在这啊,让我好早。"
方文华正想是谁,没想到居然是他。
"马兄是你啊,我正在吃饭。"
马兴生一看立马把自己的午餐端了过来:‘你这饭团看起来好好吃,咱俩(换一个吧,我把鸡腿给你好不好。’
马兴生还没吃过这样的饭团,想要尝尝,他不觉得突出,在他心里文华兄已经是他朋友了。
方文华看着马兴生碗里的鸡腿,不想占他便宜:‘马兄,给你,不用换,快吃吧,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就要上课了。"
他还没有那么厚脸皮用饭团换人家的鸡腿。
不过马兴生看着碗里的饭团立马就把鸡腿放到方文华的碗里。
"这可不行文华兄,你的饭团是你午餐,很真贵,我的鸡腿也是,所以我们这是平等交换,你必须接着,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一听马兴生这会话,他觉得也是,有时候太过见外也不好。
马兴生性格不错,不是个心思敏感的额人,和他相处还是挺愉快的。
马兴生看着方文华接过鸡腿心里开心。
他们吃着饭探讨着早上的知识。
方文华觉得虽然马兴生总是说不想读书,但是他的才学不错,只不过喜欢一些诗词,还有一些话本。
要是他把这些时间放在读书上面他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马兄,你的诗词不错啊,我都不会作诗,以后相你学习。"
马兴生听后不好意思:“我这算什么诗啊,只不过觉得诗很优美,就看的多,以后咱噩梦多多探讨,要是有你这么聪明就好了。”
方文华心里心虚,他不过仗着前世的记忆而已,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估计他也不会读书。
吃饭后两人在课桌上休息了一会儿,下午的课程还好。
不过他的毛笔字没有别人写的好,让夫子说了一些要点。
"你的字要好好练,回去买一本字帖吧,一会儿我在给你一本临摹的,好好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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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华脸红了,连忙起身行礼:“是,夫子,学生知道了。”
看来他要在毛笔字上下功夫了,有一手好字才是正理,要知道在科举中要是字不好会被刷下去的。
而且文人最多的就是什么文会,要是字不好会很丢人,到时候朋友估计没有几个。
他这一天的课程很是充实,而且因为他的记忆好,回答问题很快,让谭夫子对他另眼相看。
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到了下课时夫子叫住了他。
"文华,你等等。"
方文华听到谭夫子的声音停下了脚步。
"夫子,您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