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收买人心
“老营?叛军还有新老之分?”哈维头一次听到这种书法。
希克斯道:“老营都是外界的叫法,其实就是最初起义的那伙人,是叛军的核心部队,首领‘寇沙’的嫡系。
不仅战斗力最强,军规也最严厉,咱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就是老营的营盘。”
克拉巴特尔插话道:“我看这‘新军’良莠不齐,其中一些人明显不是良善之辈,从眼神中就能看出,手上有不少人命。”
希克斯声音更低了,“没错,叛军为了扩张军力,条件放得很宽,无论农夫还是泼皮无赖,甚至是沙匪恶霸,只要能拿起武器的,都能加入,直到最近才加强了审核。”
羽南沉声道:“战争和杀戮,从来都是释放人类兽性的最佳催化剂。”
杰西卡皱眉问道:“什么意思?”
“嘿,和平年代,绝大多数人都有事可做,有饭吃有衣穿,但凡社会剧烈动荡,便会有人揭竿而起,或许初衷是好的。
可人类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尤其在无政府的状态下,烧
杀抢掠必不可少了,”羽南声音很低沉,没有把话说全。
克拉巴特尔接口道:“没错,即便原本老实巴交的农民,一旦杀过人,洗劫过财物,体会到不劳而获,掌控他人生死的快感后。
心中的欲望必然催生出恶念,化身成嗜血的恶魔。”
几个伙伴边走边听,均心中一凛,看向叛军的目光又有些许不同。
路边一个年轻男子,脸上未脱稚气,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身形精瘦,穿着并不合身的衣物,质地不凡,却有斑斑血迹,他正对着一群‘新军’大声炫耀。
“你们是不知道,城东的那个粮铺,里面粮食堆积如山,钱财也多得吓人,上个月咱洗了那里,那老板还敢抵抗。
老子一刀便结果了他,看,这身衣服就是他的,可是丝绸的呢,以前老子种地,何曾能有这身行头?”
旁边一个新来的中年男子羡慕道:“多索,这袍子借我穿穿,我这辈子还没试过丝绸衣服呢。”
叫多索的年轻人头一仰不屑道:“吉斯,你就这点追求?既然进了起义军,咱就不是农夫了,只要够胆,敢提刀杀人。
以前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都得跪地求饶,想要啥东西,抢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