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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二次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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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美夫妻十三年的情分,也从未想过要状告于他。可是上次马福一案,陈世美竟将韩琪推出去顶罪,在开封府门口还想要亲手拿刀杀了奴家,后来奴家得知韩琪妻儿竟也差点命丧他人刀下。奴家忍无可忍,只能写了状纸递上开封府,只求包青天给奴家做主,别再让陈世美逍遥法外。”

秦香莲几次命悬一线都是亲夫陈世美所为,要说她心里对他没有一点恨意那是假的,所以最后一句话她也说出了疾言厉色的感觉。

而她的这一番话内容虽简,但囊括了整个案件的始终,时间更是从今天追溯到了三年前,历数陈年七大罪状,没有忽略任何一处细节,逻辑清晰,因果明确,堂上众人皆是听得明白清楚。

陈年、韩琪想起自身经历,都是紧握双拳,咬牙切齿,心中愤恨难抑。而同情者,如张龙赵虎、王朝马汉等一众衙役,听了这详细经过,都对陈世美怒目而视。就连王延龄听过之后,也是重重的一声合上了折扇,面沉似水,显然也对陈世美杀妻灭子的行为深表鄙视。

刘国太和赵雨薇则心思沉重,神情更是变换不定,她们此时也对陈世美毫无信心,因为秦香莲这番叙述太过缜密,人证物证更是多如牛毛,即便是编出来的也很难圆过去,想必她说的不是假话。

不过在另一方面来说,陈世美却还有翻身的机会。这个案子看起来因果紧密,但却不是浑然一体,而是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陈世美抛妻弃子,欺骗皇婚;二是他指使韩琪杀人灭口。

这两个部分可以说是因果关系,若是前因不成立,后果即便有人证物证也可以完全抵赖掉,比如:你说我指使杀人?除了韩琪谁还能作证?你说那些证人?他们只是看见了韩琪杀人,可不是看见我杀人,你说那把杀人刀?那不过是韩琪栽赃陷害的工具罢了。

虽然韩琪并没有直接的杀人动机,但陈世美只要和秦香莲没有关系,他也就没有杀人动机了。所以此案的关键,还是前一部分,如何证明秦香莲母子是陈世美的妻子?如何证明陈世美欺君罔上,以人夫之身骗取皇婚?

显然陈世美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当包拯问及于他的时候,他又是一番矢口否认,而且扯上了新政守旧两派之争,让案子敏感度升级,试图将水搅浑。

“包拯,不,包大人,这个妇人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不过是守旧派推到台前的戏子,编了这出大戏出来,就是想要陷害于我!还有这个韩琪,枉我对你不薄,你却收受金银,联合外人公然卖主求荣,你不得好死!请包大人明察,为本驸马做主啊!”

包拯听了陈世美的一番辩解,准确无误的抓住了重点,便问秦香莲道,“秦氏,你口口声声说陈世美是你官人,可有凭证?”

秦香莲点头道,“有,当年奴家嫁给陈世美之时,三媒六证俱全,婚书媒证皆在,还有一把定情琵琶,上有陈世美亲刻‘一弦一柱思华年——世美赠’十字。”

此言一出,陈世美心惊胆战,面色如翻了一页新纸般瞬间惨白,呼吸急促之下,额头上已现细汗。而刘国太和赵雨薇尽皆气急败坏,特别是赵雨薇更是对陈世美失望透顶,心里好一阵伤心难过,没想到平日里两个人夫妻感情这么好,到头来都是一场欺骗。

包拯却并不动容,接着问道,“婚书媒证何在?”

秦香莲道,“都在荆州原籍,眼下只有琵琶在永兴侯府。”她千里迢迢自荆州来到东京,从来没想过陈世美会不认她们母子三人,哪里会带什么婚书凭证?

包拯闻言吩咐道,“张龙,你且去永兴侯府取来琵琶。”

“遵命!”张龙闪身出了二堂,去永兴侯府取物证去了。

陈世美一听婚书不在秦香莲身边,心思百转又生一计,高声说道,“包大人,那琵琶不足为证,上面的刻字的确是本驸马所刻,但那琵琶是我送给乡中朋友的,不知这秦氏妇人从哪里盗得?‘一弦一柱思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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