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族部落
到庐山真面目,一个劲儿的夸冥月漂亮,随后又对二人表达祝福。
就在此时,那个男巫师沮丧的从东面走了过来,这次他没有再跟冥月打招呼,恶狠狠的看了吴东方一眼,自一旁绕了过去。
等到女巫师率领族人离开,吴东方和冥月出了院门,在城中四处游走。
冥月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这么漂亮的女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女巫师更少见,吴东方承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眼神,心里不无得意。
金族有六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几十个村子,住在部落里的人是不开矿的,他们主要种田和做买卖,粮食以粟米和黍米较多,这时候还没有大米。除了粟米黍米还有一些豆类,有大有小,小豆子跟火柴头差不多,大豆子有指甲大,这些豆子都能煮了吃,也是现在的主粮之一。
也有蔬菜,品种还不少,不过吴东方认识的不多,葵菜,竹笋,蕨菜,还有就是大冬瓜,其他都不认识。
肉类有牛羊马猪,不是每天都有,杀什么也不一定,牛最贵,羊次之,马再次,最便宜的就是猪肉,为什么这么排列,冥月给出的说法是牛要耕地,一般是不杀的。羊能挤奶产毛,也不能乱杀。马奶虽然不太好喝好孬也是奶,只有猪没什么用处,所以它最便宜。
鱼大部分是鲫鱼和鲤鱼,还有几种叫不上名,这时候的鲫鱼和鲤鱼比现代的鲫鱼和鲤鱼个头大,鱼鳍也比现代的鱼要长。
除了吃的,再就是布匹,丝绸最少也最贵,麻布最多,最便宜的是毛布,这种在现代很贵的布料在这里很不值钱,原因很简单,这里属于热带,大热天的没谁喜欢穿件羊毛衫。
货物的种类主要以衣食为主,货币就是这种贝壳,比较受欢迎的交换物是粮食盐巴和各种牲畜。
闲逛的时候吴东方发现城墙上悬挂和撑顶着不少巨大的头颅,问了冥月才知道这些都是闯入部落的凶猛野兽,被杀掉之后头颅就放到城墙上警示后来者,这一情况说明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住在这里很不安全。
这时候没有客栈饭店,不过有卖熟食的,他们卖熟食的方式很有趣,用石头垒砌一个方形的石屋,下面生火,整头猪扔进去,还有乱七八糟充当调料的树叶也扔进去,得半天才能闷熟,卖的时候也没有秤,按照部位和肉块大小来,换也行,买也行,这些人可能干的久了,心里有数,一斧子下去基本能做到不亏不欠。
逛累了,天也黑了,该回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