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六章 挽一缕青丝!
难自己,都跟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了,不至于恶心到见一面喷一次口水,肯定也不会屁颠颠跑去吃饭。
上位者真不好当,小林哥觉得以自己的性格,这辈子还是当个跑龙套好了。真要给自己驾驭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非得把自己作践死。
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连带着头顶抹了一瓶发胶,镜子里的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让林泽自恋起来。
“要是皮肤再黑点,就可以给古仔当替身了。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林泽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禽兽,给我梳头。”韩小艺坐在梳妆台前,递给他一把梳子。
“怎么不去发型屋做头发?”林泽苦笑着走过去,挽起一缕青丝无奈道。“就算你不好大庭广众去做头发,总也可以请个私人发型师的吧?我自己都不会梳头,给你梳头肯定不好看。”
“不乐意吗?”韩小艺冲着镜子中的林泽做了个鬼脸。
“愿意啊。你的头发又顺有滑,跟绸子似的,怎么会不愿意。”林泽微笑着替韩小艺梳头,不谦虚地说,那梳子若是没手掌的驾驭,往头顶一放,能自己顺着柔顺的发丝滑落在地,说不出的滑腻。
“哼,狡猾的家伙。”韩小艺撇撇嘴,有点不高兴道。“你肯定心里在说我那么有钱,还非得折磨你,对吧?”
“天地良心,我真没这么想。”林泽梳头的动作更专业了。
“哈。逗你玩呢。”韩小艺很难得地开着弱智玩笑,身躯微微往后一靠,冲镜子中的林泽说道。“我小时候有一个愿望。跟很多女孩儿嫁给白马王子不同,我没想过将来嫁给白马王子。但脑子里有个大致的模型,嗯,应该属于那种不一定多帅,但看着一定顺眼舒服的男生。当然,本小姐可不是那么外貌协会的人,不是非得帅哥不嫁。相反,我希望那个我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男人能给我梳头。而且不能嫌弃我的发质不好。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头发又稀又干,根本不像现在这么柔顺。那时候我就想,只有不嫌弃我的头发,还肯天天为我梳头的男人才是真心爱我的。”
“这个愿望持续到现在我还一直保持着,尽管我的头发变好了,不像以前那么跟稻草似的。但你知道的,儿时的一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尤其是心愿。”
“后来我知道要证明一个男人爱自己,其实有很多方式比梳头发更好,可又有什么方式,比一辈子为自己梳头这个承诺更让我感到安心呢?”
林泽梳头的动作没停下,嘴角却是流露出一丝苦涩。
他之前对韩小艺还算了解,或者他自以为还算了解。可自从韩镇北过世后,她总会表露出自己不知道的一面。或许,自己以前了解的,不过是她故作成熟的一面,兴许有那么几分是真实的她。但要完全了解她,林泽觉得很难。
事实上,谁又能真的十分了解另外一个人呢?正常人连自己都无法读懂,何况是别人?
林泽微微蹲下来,将她的秀发缓缓盘在头上,用一根很古朴的发簪贯穿,而后又亲自为她戴上那串黑乎乎沉甸甸的卖价过亿的珠子,轻声道:“今晚按照我喜欢的风格打扮如何?”
“好呢。”韩小艺抿唇笑了笑。眼里跳跃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微微将耳畔那一缕被林泽遗忘的青丝拾起,递给林泽道:“这一缕,你忘了。”
林泽会心一笑,重重点头道:“以后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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