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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四章 齐名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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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轻笑着刮了刮她秀挺的鼻梁,说道:“你果然是大出风头的美人儿。”

“哼,那你又怎么跟陈逸飞认识的?这位大少可不仅仅是燕大红人,更是整个燕京最出名的阔少。被无数纨绔圈子的阔少千金称之为燕京第一少。”夏书竹意味深长地问道。

“这个说来话长,不如我先从三岁那年我拾荒拾到陈家后院说起?”林泽满面认真地说道。

“呸。”

————

林泽是什么人麦长青基本了解。

国安特工。猛虎营编外成员。能力挫黑白袍的一流高手。深受韩家信任重视的超级保镖。可谓是目前燕京某个层次的头号红人。就连麦长青某天在家里打拳,也被悠闲喝茶的老头子刺激了一句“能打拳打到那个叫林泽的韩家保镖的境界,我一辈子都不再管你”。

可见林泽当初在讲和酒上那惊世一战,的确是对燕京造成了不小的震荡。

武力值强大到这个地步,即便是麦长青这种三十九军超精英小队出来的狠人也没打算找机会跟林泽玩两手。这哪儿是玩?分明就是找虐。麦长青嚣张归嚣张,还没煞笔到那种程度。

麦长青看林泽不爽,一方面是他泡上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另一方面则是他似乎跟自己的死党陈逸飞有点不对盘。按照正常情况,以上两个理由的任何一个,都足够麦长青掀桌子干架了。但这回他没有,不是怕打不过,也不是怕打输了丢人现眼,而是怕陈逸飞尴尬。

什么是合格的死党?什么是铁哥们?

麦长青就是。他是典型的可以为兄弟插女人两刀的类型。何况还是陈逸飞这个自己二十年前就认识,虽说过了穿开裆裤年龄,却有酒一起喝,有烟一起抽的铁哥们。用一句燕京地方话来形容,关系那叫一个瓷实。

麦长青活到三十岁,在他的生活圈子里,就认陈逸飞这么个兄弟。别的要么是猪朋狗友,要么是虚情假意。他从没当真。

所以但凡跟陈逸飞在一起,他从来都是以他的面子为主,自己的面子为辅,若是有可能伤了他的面子,他宁可憋一肚子内伤也不会去做。

他永远忘不掉自己十八岁那年因为在酒吧喝多了跟人怄气,被一帮纨绔阔少打成猪头的场面。读初一的陈逸飞收到风声,背着书包就往酒吧赶,进了酒吧二话不说,掏出一把铅笔刀把两个打他最狠的二十多岁阔少捅成重伤。最后个头勉强一米五的陈逸飞也被打成了猪头。两人足足躺了一个月医院才能下床。

这事儿麦长青一直觉得愧疚,别人不知道,他是知道的,陈逸飞现如今是身强体壮,气质不凡,可小时候却是个身体孱弱的病秧子,一个伤风感冒都能缠绕他个把月。结果最后还就是他这么个十二岁的小兄弟替自己出头,所以出了医院后,麦长青就搂着陈逸飞的肩膀说:“做哥哥的啥也不说了,以后谁要敢跟你过不去,我拼着被爷爷抽死也得给你出头。”

麦长青能成为跟薛贵齐名的疯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那年红着眼对陈逸飞说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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