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升学
取,而且录取的是该校的王牌专业——计算机专业。这个专业的最大特点就是本科毕业生读研率奇高,且大都流向985著名高校。赵书勤担心,蒙晓璐到林城念书后,随着环境的改变,思想也会慢慢发生变化。加上两人是异地恋,一个在林城,一个在炉江,距离产生美,也产生隔阂。两人可能会渐行渐远。
而且,蒙晓璐曾经不止一次跟他提过,今后如有机会读研,会优先考虑。蒙晓璐是一个天资聪颖勤奋好学意志坚定的女孩。她决定的事,往往会付出百倍努力去实现。到时候,蒙晓璐再到省外去读个硕士读个博士什么的,两人就更离得远了,就更没有机会在一起了。因此,赵书勤不免患得患失起来。
不过,再担心也似乎没有什么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许多事情往往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赵书勤只能安慰自己坦然面对,走一步瞧一步。
不久,炉江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父亲赵德胤万分高兴,准备给赵书勤办个升学宴。
但赵书勤坚决反对。同一班级大多数同学都考上了211以上的大学,只有包括他赵书勤在内的少部分学生不得不混迹于二本院校。尤其是他赵书勤,踩着分数线无比惊险滑进炉江学院。与其同学相比,他难免自惭形秽。他觉得低调去读就可以了,大肆操办升学宴,完全没有必要。
由于赵书勤的坚持,父亲赵德胤最后也就放弃了举办升学宴的念头。随着入学报到的日益临近,赵书勤莫名地感到兴奋。无论如何,他好赖也将成为一名大学生了。大学生活对他来说,充满了新奇和期待。
赵书勤买了许多东西,回宰喜侗寨看望大舅和二舅妈他们。
大舅王大一得知赵书勤考上大学后,十分高兴,特意宰了一只鸡,为他祝贺。舅甥俩喝得酩酊大醉。
蒙晓璐考上了重点大学,成为宰喜侗寨今年名副其实的高考状元。为此,她父亲蒙正刚大摆宴席,为女儿庆贺。宰喜侗寨绝大数人家都去送礼了。
赵书勤代表他父亲赵德胤也去了。负责收礼的是宰喜侗寨的村支书和其他两三个有头面的人物。赵书勤与他们比较熟。
“书勤啊,你的状元酒什么时候摆啊?我们大家都准备来给你祝贺呢。”村支书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语气中明显带有揶揄和讥诮的味道。
“我不办,叔。”赵书勤尴尬地简短回复。递完礼,赵书勤急忙远远地回避。农村的许多人,就是喜欢寻人短处和不足,施以无限放大,再狠狠地扎上几刀,以此为乐,且乐此不疲。如果讽刺别人可以活到千年万载,那这些人绝对可以轻松达到寿与天齐。因此,赵书勤还是有点畏惧他们。
果然,赵书勤前脚一离开,村支书他们后脚就七嘴八舌地对赵书勤冷嘲热讽起来:“得的学校太次,没有脸办。”
“这么差一个学校,我崽都说不好意思去读。”
“马只有这么大的脚力,你让它驮太多,也驮不下啊。”
“赵德胤现在是大老板,有能力替儿子张罗前程。学校好赖,不影响。”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肆无忌惮地议论着,丝毫不顾及赵书勤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