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疋的能力
黑色半身甲的壮汉。
这壮汉的手中,还握着一杆比他人还高的长刀!
他的出现让几人下了一跳,三人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便把他留在了中央。
这个壮汉带着头盔,身高至少将近三米,他的皮肤呈现出不健康的暗紫色,脸上还有一道从左耳一直到右腮部的巨大伤疤,看上去无比恐怖。
最有特点的就是他那双暗红色的眼眸,此时正透露出阴狠的眼神,死死盯着面前的林疋。
要不是他的瞳孔只不过是一个小点,他还以为对方跟他一样,也是写轮眼呢。
蛮族之王猛然向前踏了一步,手中的长刀向着面前的林疋抡了上去!
泛着诡异黑光的刀刃仿佛无视空间距离,瞬间来到了林疋的眼前。
然后便化成了一抹灰。
先是刀尖,然后是刀刃,接着是刀柄,接下来是蛮族之王拿着刀的右手,从距离林疋最近的食指之间开始,仿佛是一种不知名的病毒在迅速风化着他的身体,他的一切。
此时蛮族之王脸上那暴虐阴狠的表情已经变成了惊骇,像是看到了他此生看到的最恐怖的东西。
他想抽身而退,然而却做不到,只能这样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被那种不知名的力量一点点腐蚀殆尽。
林疋不知在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就这样淡淡的看着面前一脸震惊的对方。
他的手肘风化了,肩膀也风化了,看似缓慢却又无比迅速的一点点化为灰烬,他张开嘴,一半的嘴已经化成了灰烬,另外一半想要呼喊出声,可是声带也已经风化了一半,再难发出共振。
不死战士的头领,哈迪斯选择的这位勇士,就在这悄无声息之间,化为了地上的一片灰,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留下。
齐贞咽了一口口水,和扎卡对视一眼,看出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这已经不是之前诛杀蛇发女妖的那种难以理解了,这种能力已经超出了齐贞的认知范围。
依然没有丝毫能量波动,无论是在他的写轮眼中,还是在他的精神力感知里。
林疋的能力,实在是太可怕了。
“额……我现在是不是能讲讲在潘多拉山上发生的事情了?”孙婕显然已经不
是第一次见到自己师傅用出这份能力了,然而依然难掩心中的震撼。
“你说。”这次回答她的是扎卡。
“我们骑车到了失魂沙漠,找到了那位泰坦神克洛诺斯,那可真是高啊。”孙婕努力让自己进入到讲故事的状态当中。
知道林疋不会对自己的能力有任何解释,齐贞只能强行压下自己刨根问底的冲动,也努力让自己进入到听故事的状态当中。
孙婕讲的故事就像她的人一样干脆利落,且枯燥乏味。
甚至都没有聊到细节。
他们找到了克洛诺斯,然后骑车赶到了他的脚边,趁着对方脚踩下的时刻爬上了对方的脚掌。
开始向上攀登。
过程之中林疋击杀了一些怪物,这些怪物即便连孙婕也叫不上名字。
噢,与其说是怪物被林疋击杀,倒不如说是那些怪物自己送死更加贴切。
但凡接近二人身周围一定范围之内的怪物,全部都会落得和蛮族之王一样的下场。
二人就这样无惊也无险的登上了克洛诺斯的后背,然后进入了潘多拉山。
潘多拉山中错综复杂,陷阱和怪物更是层出不穷,然而林疋似乎总能料敌先机,或者说,未卜先知。
于是二人花费了一天的功夫,将潘多拉山中所有重要的位置走了一遍,而这些所谓的重要位置,正是孙婕诸神祝福的由来。
那其中有海神波塞冬,有冥王哈迪斯,有美神阿佛洛狄忒。
说到这里,孙婕变得有些花痴,特意强调了一句,阿佛洛狄忒是真的美啊。
然后他们便见到了潘多拉的魂魄,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