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蜀锦
“好看。”沈雯看的出来,宋氏是喜欢这个颜色的,之前她不好意思表达而已。
“真的好看?”宋氏眼底含着笑,露出一种娇羞的神态出来。
沈雯点点头,这是她第一次在宋氏的脸上看到这种神态。
她自回来起,这个娘亲在她面前永远都是一副赎罪的姿态,处处都顺着她,也没见她对什么东西表达过喜欢。
原来,她也有自己喜欢想要的东西。
“大姐,我现在也有在学习写字,殿下我和弟弟妹妹专门请了师傅。”二娃也笑着给她汇报了起来,眼底的喜悦藏不住。
虽然学了没几天,但是他摸到了笔啊!
从前他看村里的老人写字,拿着毛笔的样子多神气,现在他也可以了。
“好了,大家先坐下吃饭吧!”李煜赶紧招呼着大家先吃饭,他刚才可在厨房看过了,今天的菜都是他从前最爱吃的。
众人入座后,青莲和碧荷开始上菜,一道道时令小菜被端了上来。
“殿下,奴婢祝您心想事成,旗开得胜。”沈雯率先倒了一杯,恭恭敬敬的举起了酒杯。
“那…本王也祝姐姐青春永驻,以后…”李煜想了想,最后笑着说道:“以后找个如意郎君。”
“那谢过殿下了。”沈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旁边的小路子也举起酒杯跟着喝了起来。
“殿下,芷兰姐姐,奴才也敬您们二位,祝我们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以后每年都能在一起过年。”小路子的话讨巧,宋氏听着也直点头。
平安最好,没有什么比平安的了。
“对,我们都要平平安安的,每年都要在一起。”李煜也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整个房间,吃火锅吃的烟雾弥漫,气氛也极好,沈雯因为喝了点酒,烟雾再一熏,脸上看着红扑扑的。
李煜盯着她的脸颊看了许久,直到她自己也感觉不对劲,在脸上摸来摸去的:“奴婢的脸上有油渍吗?”
李煜拿起帕子,在她脸上假模假样的擦着:“就是有啊!你看不到而已。”
宋氏从他们的谈话中也听出来了,原来失踪多年的女儿,是在皇宫长大的。
皇宫好啊!
在皇宫长大不用吃苦,从小就听人说皇宫里有吃不尽的山珍海味,还有成群的奴仆伺候。
可她哪里知道,沈雯和李煜还有小路子三人,吃了不知道多少苦,尤其是沈雯为了李煜不知道被罚过多少跪。
至于吃食,别说沈雯小路子了,就是李煜这个皇子也不见得吃的有多好,在皇帝正眼看他之前,他们三个就是生活在皇城最底层的人。
三更的时候,宋氏母子被李煜悄悄从后门送回了别院,临走前他又开了库房取了不少的衣料和银炭带走,整个幽兰小筑就他们三人继续守岁。
“芷兰姐姐,明年我要去卫所,把蜀地的兵权拿过来,这边的事情都要留给你善后。”李煜细细的跟她交代着,他要干的事儿。
他也不想她那么辛苦又冒险,可是这边实在没有人能帮他撑的起来。
“殿下放心,奴婢知道的。”沈雯点点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有她硬着头皮上。
“殿下,初八之后给奴婢留两千人,奴婢有用。”沈雯已经在计划明年赚钱的事情了。
衣食住行里面,蜀地其中就有两样是最吃香的,一是吃,这里红薯是高产的,但长期保存不了,明年她准备多开些作坊,将红薯收购回来再做成红薯粉条高价卖出去,这是一笔收入。
二是衣,蜀地出了名的蜀锦织娘她要想办法给捞过来,蜀锦成本高,出产少,她可以织次一点的云锦和锻锦,价格低一点,但是卖出去赚的多。
要不想办法挣钱,他就算是有了大量的私兵,也养不起。
别看现在有了一百多万两,一旦私兵多了起来,发两三个的月银就啥也不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