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公主大婚
第二天皇帝嫁女,轰动全国。
京城百姓有幸围观了这场举办匆忙,却也豪奢的婚礼。
见到了他们心中的战神,几十年从无败绩的武坛神话。
云擎天红衣似火。
骑着尸山血海踏过来的战马。
身后跟着三十六人抬着花轿的十三公主,现在已经被封为乐安公主了。
再往后是十里长街望不到尽头的嫁妆。
皇帝虽算计了小公主,可也是当真疼爱的,这嫁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凑出来的。
想来公主府也早已准备得当,就等着请云擎天这个君入瓮了。
百姓以为他们的公主嫁与了一个面目粗犷,身材壮硕的黑脸大汉。
没想到竟是一个年纪二十出头,三十不到的俊俏公子。
眉间一抹化不开的愁思,更添了几分阴郁之感。
这般光风霁月的人物,谁都不敢想象他就是那个横跨整个北方,主掌杀伐之刃—— 云家军的神坛猛兽。
“这个人看上去纤尘不染,给人一种随时会羽化登仙的感觉。”
“此人只配九天之上云中坐,何以折翼落人间?”
“那我们见了这天神一般的人物,我们有福了。”
“娘子,娘子,这云帅好看,快多看几眼,听说孕妇多看美人,生出的孩子就会与那美人一样相貌。”
百姓的议论渐渐多了起来,传进了轿内,自然也避不开耳力极好的云擎天。
云擎天听的心中苦笑。
塞北苦寒,物资匮乏,寒冷的漠北草原种不出多少庄稼。
人们生计难以维系,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
那里几岁的孩童就敢与野狼搏斗,没办法,只要遇上了,打不过就会被当做食物裹腹。
他们漠北的每一次王权更替都会做一场逐鹿中原的美梦。
而他们向来崇尚强者为尊,没有多少姓氏传承,江山稳固的信念。
所以硝烟四起,战火不断,搅得北境边防也跟着他们的节奏,几月一小战,几年一大战。
想到这些,云帅又心中叹息。
他这双手杀过的人,比普通百姓平生所见之人还要多。
羽化登仙是不可能了,下了阴间,十八层地狱里应该有自己的归处。
索性也不会寂寞,那些死在自己手下的恶鬼们同样罪孽深重,投胎也没那么容易。
不如去到阴间再与他们大战三百回合。
文卷后面的记载,就写的简单了些。
只提了简单几笔,觥筹交错,流水筵席十里长街望不到尽头。
红鸾帐里,鸳鸯锦成双,铁骨与柔情,阴阳相合。
三天后云帅请旨,带乐安公主回镇北王封地,乐安城。
皇帝拒绝道:“西北苦寒,云帅在乐安城也没有自己的府邸,这媳妇带回去要在哪里安家,总不能让朕的宝贝女儿与先前王妃一样住农家小院吧,更不能和那些兵士一同住军营,镇北王,你说呢?”
于是镇北王匆匆赶回去筹建公主府。
乐安城百姓听说镇北王在京城娶了公主为妃,自发地出钱出力,为云帅建府。
短短一个多月后,大气恢宏的乐安公主府就建成了,满含全城老百姓的热情与期待。
云天音心想,就为了西北军这点儿兵权,何苦逼父帅到如此地步。
再想想父帅既然已经答应了收公主做义女,又怎会大婚当晚与公主行那夫妻之礼。
而后在阿娘的遗物中找到了他们大婚当日穿的喜袍。
父帅的喜袍没什么问题,可是阿娘喜袍的香囊里含着一种特殊媚药。
闻起来与平日所用香料无什么异常,只是若遇上了酒就变成烈性催情媚药。
而且越是内力深厚之人中毒越深,也难怪父帅会改变初衷。
这嫁衣上所用之毒十年未散,想不到皇宫中还有这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