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2章 规则和契约
是重视律法,重视契约的一族,既然你们雇佣了他们,那就要保障他们在雇佣期间的基本权利,比如生存权利,在他们触犯规则之前,你们不可以随意对他们动手。
当然,如果他们利用规则漏洞,冒犯了天族,天族随时可以解除雇佣关系,将他们驱逐出境,但不可以直接动手打杀。
同时,契约关系也不可以是强制的,这点可以接受吗?”
云海圣者明白了秦风的意思。
经过这样一番关系转化,那么对天族来说,所有在领地之内的其他智慧种族,都属于外来者了。
他们对自己的属下,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
但是这些外来者,只是帮他们工作的雇佣者。
天族可以看不起他们,也可以蔑视他们,但既然雇佣他们为自己工作和服务,那就要对这份雇佣关系负责。
至于雇佣的代价和雇佣的时限,完全由天族自己决定。
如果被雇佣者不能让天族满意,他们可以随时终止这种关系,驱逐出境,所以依然掌握了完全主动权。
最糟糕的结果,就是把所有外人都驱逐出境,扔到放逐区。
这样一来,这种条件似乎不是不能接
受。
“我还是有一个问题,如果他们在律法许可的范围之内挑衅天族,导致我们出手将其击杀,那要怎么计算呢?”云海圣者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任何律法都是有漏洞的,不可能完美无缺。
即使律法本身完美,执行过程也有很大问题。
天族要对雇佣关系负责,那就代表,天族的情绪在“契约”之下,这点他们未必能容忍。
那么,利用法律漏洞寻衅滋事的事情,就一定会发生。
问,就是人类的劣根性。
无论是天族,还是地下魔族,本质上都是人类的分支,是人类某方面性格的强化。
秦风果断回答:“要给出赔偿。”
云海圣者:“那就没问题了。”
他没问赔偿是多少。
经常翱翔在天空的天族,本来就崇尚自由。
但是长期和三眼族作战,又必须要求他们有强大的军纪,还有忘却生死和敌人作战的勇气。
在自由和纪律,还有勇气之间,他们当然要找到一个平衡。
同时,强者无法受到太多约束,但又必须肩负起对种族的义务。
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他们就诞生了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只要我能承担得起后果,我可以做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