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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冥界大统领戈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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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神后,我成了玩家口中的狗策划第一百三十四章 冥界大统领戈尔德【求订阅】

冥界。

血刀堡。

血刀堡乃是位于冥界双天层和瘤胃层交界处的一处魔堡,是黑暗伯爵领最外围的“治所”,相当于桥头堡。

此时,血刀堡内大量的魅魔,却是正在随着声乐起舞。

而堡主戈尔德则慵懒的坐在头骨铸造的扶手椅上,拿着一个由头骨打造的酒杯,一边饮酒一边欣赏歌舞。

说是酒,其实也不能算是酒。

头骨酒杯中盛放的,本质上是释放着惊人光明之力和生之力的红色液体。

也即是由人血和现世源力调配而成的源液,对于冥界生物而言,却是价值高到惊人的高级“酒浆”。

就相当于冥界版的82年拉菲!

对于冥界生物而言,此酒不仅能够驱寒,而且还能帮助他们修炼,极大的提升智慧。

咕咕咕!

戈尔德一顿鲸吞牛饮,就将头骨酒杯中的酒浆灌进肚子里。

随后,满意的打了个酒嗝儿。

“呔,地水风火那四魔,就天天逮着本统领欺负,不就是比我戈尔德年长一点,早那么几十年成为大统领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或是有了些酒意,戈尔德越骂越起劲儿,不断问候地水风火四魔的亲戚和列祖列宗。

按照黑暗伯爵大人的“旨意”,原本应该是由他们五个大统领轮流驻守这个桥头堡,但地水风火四魔仗着比他资历老,就一直指使他待在这鸟不拉屎的穷地方。

这让戈尔德愈发的不忿!

相较于第三层的稳定和繁荣,双天层实在是太过于动荡和贫瘠了。

除了那万年不变的潮汐起落,这一层几乎看不到任何胜景。

至于物产......

除了偶尔去现世狩猎人类加个餐,几乎没有任何产出。

至于乐子,那更是少的可怜。

狩猎人类虽然挺有趣,但也有些危险。

像是他上一次,就只是去黎明之都耍了耍,连一千个人都没杀到,却是差点被几个精灵使杀到老巢。

实在是扫兴至极!

另外就是,生活在这一层的,基本上就是那些在第三层混不下去和被流放的魔物。

剩下的不是智慧极低的亡灵,就是只会凭借本能行事的骨魔,他连正眼瞧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若非还能持续抽取现世的源力酿造“阳源血酒”,戈尔德那真是一天都不想在这鬼地方多待。

至于这个头骨酒杯,则是戈尔德最引以为傲的战利品。

是他从一个小小的统领,一跃进阶为大统领的关键。

因为制造这个酒杯的头骨,乃是一位人族精灵使幼崽的!

精灵使可厉害的紧,非常的不好杀,他当时能够偷袭得手,还是占了那幼崽年龄太小的便宜。

饶是如此,跟着他一起去的魔物们,也几乎死了个干净。

这让他对黎明之都的精灵使,有了深深的忌惮。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头颅,让他一跃获得了伯爵大人的赏识,赐予了他一大杯“阳源血酒”。

至此,他智慧大开,实力也跟着一飞冲天,成为了伯爵领的第五位大统领!

但因为资历尚浅,他就被地水风火四魔联合排挤,一直驻守这鸟不拉屎的双天层。

“嗝儿,近期地脉之力愈发衰弱,酿造阳源血酒的速度都慢了下来,看来这黎明之都也马上要步曙光城的后尘,被彻底拖入冥界了!”

念及此,双刀魔戈尔德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垂涎欲滴起来。

现世跌倒,冥界吃饱。

一口气吞掉一座大城,那可不仅仅只是吃掉大城的那点太阳源力,更多的是吃掉黎明之都镇守的大量地脉。

地脉那可是精华中的精华!

他驻守在这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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