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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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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才开饭。

一是程五爷下午出门忙了点事,回来得迟;二来程公馆里的大小姐实在嗜睡,从挂钟指向两点,一直睡到六点半天黑。

美曰其名是午睡,可搁谁家也没见过,午睡能睡这么长时间的。

换做平常,程五爷还是得训上几句,不过考虑到今天女儿闹了个大洋相,心情不佳,他就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松月挑挑拣拣,用了小半碗饭,筷子一撂。

“爸,我吃饱了,先上去了。”

“这就吃饱了?”程五爷皱眉,“鸡崽子的胃口都比你大。”

“哎呀爸,我又不怎么出门,吃多了也不消化。”松月嘟嘟嘴,声音软乎乎地撒娇。

这项技能她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或者说,程五爷就是吃女儿这一套,虽偶尔摆脸色训斥,可归根到底还是舍不得真对女儿动怒的。

“好了,上去吧。”程五爷混道上多年,手段多的是,可没一样能在女儿身上施展开。

“别上去就又倒头睡了,”程五爷告诫女儿,“你这身懒骨头就是自个儿给惯的。”

“是爸给惯的。”松月古灵精怪地做了鬼脸,扭头哼着小曲上了楼梯。

程五爷吩咐巧云:“去厨房看看汤有没有炖好,给小姐送上去。”

“是。”巧云小碎步去了厨房。

端着汤盅上楼的巧云叩门:“大小姐,喝汤吗?”

“进来吧。”

松月这会儿倒没睡,抱着长白毛的波斯猫玩。懒人养懒猫,这只叫“大福”的肥猫也成天打瞌睡。

巧云进了门,端出托盘里的彩瓷汤盅,放在一旁的小矮桌上,抬头笑嘻嘻地说:“大小姐,你爱喝的排骨冬瓜汤,趁热喝点吧,大福小祖宗我替你先抱着。”

“放着吧,我等下再喝。”

松月托着大福两只前爪,玩得不亦乐乎。

巧云说:“再搁汤可就凉啦,就不好喝,营养也没啦。”

“好啦,知道了。”松月放下大福,让巧云接手,嘟囔着小声说,“巧云,你现在怎么越来越像张妈了,就喜欢管我。”

“哪有啊。”巧云偷笑,抱着大福顺毛。

大福这家伙不认主,谁抱着捋毛都能睡着,就这么会儿工夫,就已经在巧云怀里调整好姿势,睡得香甜了,蓬松的白尾巴吊秋千一样垂下,让人恶趣味地想揪一揪。

松月赤脚踩在木地板上,走到矮桌旁盘腿坐下,掀开圆钮瓷盖,里头的汤清亮亮透着点点油光,上头撒了少许葱花,让人胃口大开。

松月吃饭不积极,喝汤却很乐意。

她拿了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巧云抱着猫站在一旁,笑嘻嘻地聊八卦:“大小姐,我跟你讲哦,我下午在花园偷偷听到良叔他们说话,说是老爷已经开始物色接班人了……大小姐,你说,会不会是老爷要给你招婿找姑爷啦。”

什么?

松月一听,嘴里的汤瞬间喷了出来,推开汤盅咳嗽了起来。

“哎呦喂我的大小姐,先别激动呀,姑爷是谁还没定下呢。”巧云放下猫,给她递手帕,拍后背顺气,眼睛笑得小月牙。

松月感觉好了些,推开她,抬头佯嗔:“好哇巧云!你现在都敢编排起我来了,看来我得先给你找个癞头麻子脸,早点配出去做人家媳妇……看你还敢不敢胡说。”

“不敢了,哎呀呀,大小姐,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巧云被挠了痒痒肉,扭得像个毛毛虫,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松月这才放过她,抱起竹垫上睡成一团毛球的大福,说:“巧云,你把桌子收拾一下,我不喝了。”

“哦。”巧云麻溜地开始收拾。

桌子仔细擦了两遍,瓷盅收起来,巧云端着托盘出了门,又扭头探进个脑袋,俏皮地眨眼:“大小姐,你要是出嫁了,我给你做陪嫁丫鬟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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