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年前(下)
盐场与高务实实行五五分成(这里有辽东的特殊情况,即军管土地算皇帝的土地,故皇帝以盐场土地入股),实际上等于说盐场每年利润为七十多万两。
七十多万两收益的盐场夸张吗?不夸张,因为长芦盐场仅蒲州张家的部分,平均一年就高达三百多万两——当然,哪怕是在张四维当政时期,盐场收入也有很大一份需要额外支出出去进行上下打点,这可能也是张四维站在朝廷首辅层面认为盐务必须改革的一个要因。
辽南盐场真正的收入当然不止七十万两,实际上高务实主要是一直在扩大这个盐场,但盐场工作有其特殊性。这年代没有廉价的橡胶雨靴,一般盐丁也不可能穿皮质靴子(再说也皮质在重盐卤水中也扛不住多久),所以都是直接赤脚工作的。
赤脚泡重盐卤水对人体的危害不言而喻,所以全国的盐丁其实都很惨。这个现象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几乎已经习惯了,但高务实毕竟是现代人,他觉得如此重度危害人体的工作不能长年累月,因此在辽南盐场推行了一项仁政:轮换制。
具体来说,就是一名盐丁只在盐场工作一年,接下来两年负责务农(开荒种植北海道水稻或玉米),两年之后再去盐场工作一年,如此轮流。
因为这个缘故,辽南盐场的扩张就很花钱了,它实际上还兼有农场功能,所需的人手远超全国其他各地盐场(但其他盐场的制度不同,盐场主不负责具体生产安排,他们只是以盐法特权收购盐户的成盐进行贩售)。
正是由于扩张成本高,所以分成就少了。不过高务实认为这个情况很快会得到改善,理由是当北海道水稻和玉米的收成上来之后,说不定反而还有大笔获利。
在这件事上,皇帝的支持很重要,因为盐场的农场用地靠的是皇家的“面子”——奉圣意开荒不仅享受之前高务实在辽东定下的三年免征政策,开荒之后的税率也很低。
原本,如果这些农场按照皇庄计算则根本无须交税,但高务实很反感不交税这种情况,当年还劝皇帝把京师附近大量皇庄都“还”给了农民(分期付款赎回制度),所以现在的盐场农场也按照这个来办。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农场成了“集体用地”,所有权归盐场所有,而盐场的股份因为是皇帝和高务实各占一半,所以盐场农场本身缴纳一半田赋——高务实本来也不需要交田赋,但他很早便“以身作则”地宣布自己的田地都会足额缴税。
高务实虽然不爱好买地,但他在高家的确是有分到田地的,而在各地买矿山的时候,由于其中有些位于几个山头之间的谷地不可能单独列出,所以也只能一并买入。
这样一来,因为他买下的矿山极多,其实现在也顺便成了大地主,只是土地零散得很,星星点点到处都是,碎得和此时的神圣罗马帝国小邦国一般。
张四维时代结束,到了申时行当政时,京华也已经是大明的产业巨无霸。此时由于南疆和大明实际上打通了贸易(京华是大明的“国内企业”,有权直接贸易,于是南疆地区在商业上实际相当于大明内地一般),这导致双方贸易往来大增。
贸易量既然大增,关税和海关税收入便随之暴增,这也是高务实之前在实学派聚会中提到现在两项关税从当年“十来万”翻了三十倍的来历,也就是说现在陆海关税总额已经超过三百万两。
此时,全国的正常岁入已经提高到了八百三十万两左右,而今年高务实主导了户部大收权之后,各地方衙门截留的收入少了很多,以往被隐瞒的很多收入也被户部收取,导致户部收入又提高了不少,已经有望达到或接近千万之数。
而且高务实不担心地方衙门会饿死,因为在此之前好几年他就提出过地方衙门“创收”的办法。这办法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地方主官应该大力提倡发展商业贸易,并把征收商税作为提高收入的手段。
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