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她曾经在t大四年,竟然都不知道东门这边还有这么个烟火气十足的小胡同。
上辈子虽然家庭一样优越,但是因为冯少安自恃清高,看不起底层劳碌大众,拿着她的零花钱,整日出入一些“高档”的场合,譬如什么美术馆、博物馆,要么就是去参加些昂贵的音乐会,害得她没有多少闲钱和时间逛吃。
其实,身处红尘,都是俗人而已,甄珠也是后来才知道,冯少安并不是什么骨子里清正的人物。去那些地方,不过是为了狩猎更多体面又有钱的女人罢了,毕竟当年他和第一个出轨对象,就是在京市的某画廊认识的。
甄珠无暇去想上辈子这些糟糕的回忆,她在这片别有洞天的小胡同里,逛得不亦乐乎。
京市的这片儿小胡同很有意思,因为是居民区,生活气息浓厚,但同时又兼具了美食街、文玩街的一些属性,有很多接地气的小吃店和文创店。
初夏的傍晚清风徐徐,这个年代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很多老人孩子端着碗在四合院里院外的树下乘凉吃饭,红墙黄瓦,绿树成荫,入眼的景色互相映衬相得益彰,处处透着独属于这个年代的纯朴味道。
白天的暑气退去了大半,甄珠跟着记忆在这片儿并不算熟悉的地方瞎晃,漫无目的的走了十来分钟,眼瞅着越来越偏,不知不觉的肚子竟咕咕叫了两声。
恰好眼前小胡同里藏了家挂着百年老店招牌的王记卤煮,甄珠走进去,随便点了份加辣加醋的卤煮火烧。
她是京市本地人,打小吃得惯这一口,但上辈子自从和冯少安恋爱后,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敢偷摸的去回味一下小时候的味道。
无他,只因为冯少安认为这是属于底层劳动人民的粗陋吃食,太上不了台面。身为冯太太,爱吃这玩意太丢脸。
后来甄珠和他分手之后,才敢光明正大的坐在店里,唏哩呼噜大快朵颐。
可惜那时候身体已经不允许她摄入太多高脂高油的东西了,再去吃卤煮,总感觉少了些滋味。
不像眼下,她一在店里坐下,吱吱呀呀的吊扇将轻风吹拂过面,裹挟着汤鲜料足的卤煮香味和店内各种汽水开瓶的清甜味道,吹进她的鼻腔里,多年前无比怀念的味道幻化成了真。
被处理的干干净净后剁成小块的卤肥肠和肺头,还有炸的金黄的豆干,在滚烫的老汤里吸满汤汁后,和香菜蒜泥辣椒油一拌,柔嫩鲜香,甄珠猛地一咬,身体里像燃起了一把火,这一碗热辣又解馋的卤煮,没一会儿就下去了一半。
甄珠心情很好,美美的嚼着筋道香浓的碗底火烧,抬头喝汽水的瞬间,正好看见店外的胡同拐角处过来了几个人。
起初,她以为是这附近大杂院里的居民,直到走的近些——
她才看清楚,竟然是顾平川,后面跟着两个那天在学校假山和他一起揍孙建业的小男生。
顾平川瘦高的身姿在昏黄的光线里愈发显得颀长,隔着约莫十米的距离,夜晚初上的浅浅月光和昏黄的灯光杂糅在一起,打在他的侧脸上,平添了几分沉郁和神秘感,像是记忆中的老电影片段。
几个挺拔清贫的少年,正慢慢的消匿在这初夏的晚风中。
甄珠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起了上辈子网络上的一句流行语:千里一线牵,珍惜这段缘……
她脑瓜子嗡嗡的,短暂的愣神之后,嘴巴里重新启动了咀嚼,小半碗的火烧被悉数吞下肚之后,甄珠重新拿起那瓶喝了一半的北冰洋,刚喝了一口,又看见一拨她并不熟悉的人,像一小队整齐的蚂蚁,正忙不迭的从外面跟过来。
甄珠迷惑了。
直到她咽下最后一口汽水,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
“给老子出来!”
“被老子抓到了吧!”
“来来来,把他拍下来。”
……
嘈杂的声音愈来愈远,甄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