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卡一波“阿里纳斯条款”的BUG!
兰德这种联盟最顶尖的内线,否则苏特几乎场场比赛都会遭到对手的包夹和重点针对,也算是提前体验到了超级球星的待遇。
有意思的是,苏特目前的场均得分数据虽然排名零三届所有新秀球员首位,但苏特在球场上的控球率却排在所有场均出场时间高于20分钟球员里的倒数第二位,仅仅只比热火队的落选秀哈斯勒姆多出一些。
这组数据也就代表,苏特在球场上几乎是用最少的触球率打出了最高的得分效率,在既不占用球权的情况下,还能打出球星般的表现。
没有任何一名教练会不喜欢苏特这种球员,尤其还是在零零年代初这种进攻端基本靠球星持球单打或者简单做个挡拆的过渡年代。
像苏特这种进攻端不占用球权的得分机器,绝对是任何一支拥有外线核心的球队都想得到的存在。
毫无疑问的是,当苏特身上的新秀合同到期以后,联盟势必会掀起一阵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砸钱狂潮!
而苏特的身价同样会迎来恐怖如斯的暴涨,像“大将军”阿里纳斯一样一飞冲天,甚至比阿里纳斯所收获的合同金额还要恐怖更多!
由于苏特在选秀大会次轮才被老鹰选中,所以苏特与老鹰签订下的并不是首轮秀2+2的保障性合同,而是一份为期两年的次轮短合同,其中第一年为全额保障,第二年为球队选项。
也就是球队可以选择在第二年执行苏特合同接下来的续约方向。
虽然由于“大将军”阿里纳斯的原因,目前联盟已经在针对次轮秀的续约合同进行规则上的整改。
但在正常的历史轨迹上,限制次轮秀合同到期后薪资续约的“阿里纳斯条款”却在2005年夏天的七月份才正式被联盟推出。
而苏特要是执行完两年新秀合同,到期的时间同样也是在2005年夏天,正好和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脚前脚后,不过在前的是苏特合同到期,在后的才是阿里纳斯条款的推出时间。
换句话讲,就算苏特老老实实的执行完自己身上一加一的新秀合同,也能赶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前,选择与任何一支球队签订下一份不受任何限制的天价合同。
所谓的不受限制,就是球队可以在薪资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开出任意金额的全额保障合同。
要是真的有球队钱多到花不完,就算为苏特开出“x年”一个亿的合同也并不违反联盟规则,毕竟当初奇才为“大将军”阿里纳斯提供的合同都达到了六年6500万美元,苏特没有理由比阿里纳斯身价更低。
可惜,联盟目前的整体工资帽还没有迎来暴涨,一个亿的合同苏特也只能在梦里想想。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迈克尔-乔丹一样,一个人就曾占据球队整体薪资空间的75%,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皮蓬一样眼光独到的签下那份“低价卖身契”。
深知“阿里纳斯条款”即将推出的苏特对此早就有所想法,先知先觉的苏特无论如何也要在联盟推出“阿里纳斯条款”之前和球队完成新合同的签约。
否则一旦苏特在“阿里纳斯条款”推出之后才进行合同上的签约,到了那个时候,苏特损失的可是高达几千万美元的天价薪水!
毕竟阿里纳斯条款的核心宗旨就是为了限制其他球队随意开出巨额合同,从而抢走母队好不容易才培养出的二轮秀。
按照阿里纳斯条款的规则,母队可以在次轮秀合同到期后,选择用一份全额中产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任何报价,且前两年球员所拿到手的薪资都不得高于这份中产上限,直到第三年才能将合同剩余的薪水全部计算在内。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当初火箭总经理莫雷为林书豪开出3年2500万美元的邀请合同。
这三年林书豪所能拿到手的薪资分别是500万美元、522.5万美元、和1490万美元。
莫雷给出林书豪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