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是一笔巨款
包儿扔下小账本,搓着手道。
陆庭竹无奈地摇摇头,一边麻利地收起钱箱,一边揶揄道:“我以为小娘看着银钱,就不冷了!”
“嘿,你这孩子!还学会损人了!”
窦包儿双手套在袖筒里,笑看着陆庭竹忙活。
只将心底那一点思念和担忧,埋得更深些。
不用起早贪黑做早饭,不用手把手教人做馍的日子,简直舒服得有些过分。
每日除了做三顿饭。窦包儿不是跟着李婶做鞋,就是跟着陆庭竹练字。过得平静又充实。
李婶做鞋,不仅做得好看,而且速度很快。给自家儿子儿媳做好后,又帮窦包儿做了双新棉鞋。
之后,她还要帮陆庭竹做。
窦包儿却是拒绝了,她想亲手为这孩子做一双棉鞋。
同是“母亲”,李婶当然能理解窦包儿的心情,从剪鞋样子开始,到纳鞋底,缝鞋面,再到最后的缝合,每一样都是手把手地教她。
窦包儿心灵手巧,花了三四天功夫,总算做了双不算十分好看,但还算暖和舒适的棉鞋。
陆庭竹自是喜欢得不得了,夜夜放在枕头边,却是舍不得穿。
窦包儿有些哭笑不得。
最后还是李婶帮着劝,说窦小娘子的针线活以后会越做越好,这只是双试验品,陆庭竹才勉强穿上。
至于练字,还是陆庭竹提出来的。
有一回,陆庭竹正在练字,窦包儿上前赞了句:“我要是能写出这么好看的毛笔字,这辈子也就满足了。”
陆庭竹偏头看她一眼,认真道:“小娘,你想学吗?”
窦包儿一愣:“我能学会吗?”
“小娘这般聪明,自是能学会的!”
陆庭竹认真道。
窦包儿心中一动,这可是在古代,如果不会写毛笔字,不光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且自己做什么也不方便。
心中下定决心,窦包儿便点点头:“那就麻烦你了,庭竹!”
“这有什么麻烦的?反正我也是要练的!”
陆庭竹笑道。
就这样,窦包儿每天早晚各抽出一个小时来练字。
几天下来,还真能写出几个大字了。虽然毫无美感可言,但至少笔画均匀,大小也差不多了。
窦包儿信心十足,陆庭竹亦是真心赞她学得快。
至于举人家的千金为何不会写毛笔字,这种连三岁幼童都觉得不对劲的地方,这俩人却是谁都没提过。
就这样,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窦包儿的生活也越来越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