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百年前,在这片土地上,强大的琉璃仙府离奇被灭,紧接着,失去首领的仙门开始内乱。趁着这个机会,在阴影里蜇伏了不知多久的魔再度滋生,并速迅扩张,为祸四方。
但这些妖魔,甚至一些仙门大能都不知道,琉璃仙府还有唯一一个幸存者,那是慕氏一族最后的血脉,沐浴在血与火之中的少年,正巧被刚穿书的夕贝贝救了。
此后,在抱男主大腿苟剧情的过程中,夕贝贝经历了一系列的险境。
其中之一,便是万邪谷的黑骨魔。此魔由天地恶瘴孕育而成,寄生于万邪谷的一根死人骨头上,它大抵是个文盲,觉得“黑”这个字比较炫酷,故而简单粗暴地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号。
作为一只小魔,它虽然长得歪瓜裂枣,但还是很负责的,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搞破坏。万邪谷周边的村民被它祸害得苦不堪言。
然而尽管如此尽责,黑骨魔还是受到了同类的排挤,因为那个时候颜值焦虑的浪潮也已经席卷魔界了。
毕竟嘛,凡人是有形的,骨头牙齿血液筋脉组合成一个精密完美的整体,是魔魔们羡慕不来的。而修士就更不用说了,各个身高腿长颜值牛逼。就连他们的塑料朋友——妖,也都是有实体原形的。
只有它们生来便是一团黑气,想变漂亮只能寄生在人体内,就算自己侥幸修出形貌,也全是听天由命。再加上被镇压在地底下数年,乍一出来,看到人间的华服美颜,它们就更自卑了。
黑骨魔是一只励志的魔,为了提升颜值,它不知从哪只妖精那里探出秘籍:食美人精气便可使容貌变美,驻容养颜。
说干就干,它开始四处搜罗貌美的少年少女,日日食人精气。
夕贝贝当年和慕临吵架,赌气跑出去散心,只是买了根糖葫芦的功夫,就被黑骨魔抓走了……
也就是在万邪谷,她遇上了同样被抓的黎瑾。
黎瑾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便被人收为养子,但他的养父委实不是个好东西,有了亲生儿子后便将黎瑾赶了出去,无家可归的黎瑾便被黑骨魔掳了。
听过他的悲惨经历后,夕贝贝顿时眼泪汪汪,颇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因为,她和慕临吵架,就是因为慕临觉得她拖他后腿,要把她赶回丹墀阁。
有毒吧他!!!这真的是一个大男主能做出来的事儿?!
她对黎瑾的遭遇感同身受,两个没人要的地里小白菜手拉着手准备葬身魔口。
结果,慕临这厮想从黑骨魔这里取一样东西,黑骨魔不肯给,一人一魔便大打出手。
打到最后,黑骨魔死透了,慕临也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活该!
阴差阳错,夕贝贝和黎瑾以及一众其它被抓的少年少女都顺手被救出来了。
其他人陆续被自己的亲人接回家了,黎瑾却坐在山谷里茫然望着天。
慕临的面色很冷,大概还在生气,冻得夕贝贝迫切蹲回了黎瑾身边。
黎瑾很贴心地想要缓解二人之间的气氛,还劝慕临:“大哥哥,你把姐姐带回去吧,这里不安全。”
瞧瞧!瞧瞧!黎瑾虽然比慕临小一岁,却比他会做人多了!
慕临这厮冷声道:“谁是你姐姐?”
夕贝贝被他的反应气得又从地上跳起来:“凭什么能叫你哥哥,就不能叫我姐姐了?!不想让我回去那我就不回去了,谁稀罕啊!”
怒火冲昏了头脑,夕贝贝不顾系统反对,拉起坐在地上的黎瑾就走,边走边道:“走吧,我带你去丹墀阁,我们吃香的喝辣的去!”
结果系统向她发出死亡预警,发出电流把她电了一通。
夕贝贝一秒滑跪,用“好女不吃眼前亏”来安慰自己,颠巴颠巴地跟在了慕临身后,顺便还拉上黎瑾。
从此以后,二人行变成了三人行。
慕临冷脸相对,黎瑾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