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八章
的血无比猩红,一滴滴的落在床上,像一朵朵绽开的罂粟。
此等美景,是个男人就不可能停下来吧?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更别提他其实打不过我,也不可能真的把我杀了。
当然,因为伪装需要,事后我还是被他打了个半死。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明,琴酒这个别人眼中连血都是冷的男人其实身体也很柔软——咳咳咳,不是,我是说他这个男人真的很擅长忍耐和记仇。
所以我无论何时都不会在他面前掉以轻心,因为我知道他从不知屈服为何物,一旦抓住机会,哪怕鱼死网破也一定会咬断猎物的脖子。
因此,从暴露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想过除杀了他以外的第二个选项。
琴酒显然也明白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所以从一开始就没留手,用的全部都是杀招。
只可惜,他是不可能战胜我的。
嘛,不过在干掉他之前,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确认。
破空声从下方传来,我放开琴酒躲开这一脚,顺便拉开距离,打开了从他身上摸来的翻盖手机。
琴酒微微一愣,脸色骤然阴沉了下去。
*
难以置信。
琴酒死死地盯着对面的蓝发青年,眼看着他眼皮都不眨一下的解锁了自己的手机,心里忍不住一阵躁郁。
难以置信,自己居然真的一直都没看出来这个人是公安的走狗。
更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真的这么蠢,蠢到始终不曾警惕和制止这家伙从自己身上摸东西的习惯,甚至到了这样的生死关头,都因为从没有把这种举动放在心上过,而没能察觉到他捞走了自己的手机。
在这一刻,琴酒定定地凝视着那个自认为再熟悉不过的人,有一瞬间竟诡异的想起了从前。
三年前,十八岁的科涅克还不是“黑衣组织的科涅克”,而是朗姆从外面捡回来,说是要培养成组织的卧底的流浪小鬼。
琴酒对朗姆想培养什么人不感兴趣,但前提是朗姆没有把这个小鬼扔给他,让他给那个小鬼当保姆。
虽然朗姆的原话是让他教那个小鬼一点本事——杀人的本事,但在琴酒看来,这就是给那个小鬼当保姆。
但是因为那位大人发话了,所以他再不情愿也只能照做。
小鬼名叫瑛二,没有姓氏,出身横滨的贫民窟。
据他所说,他没念过书,只跟着一个黑心大夫在横滨租界混过几年,因为那时候横滨很乱,所以他倒是历练了出来,处理什么外伤都不在话下。
后来横滨越来越乱,那个黑心大夫接的活也越来越危险,他不想跟着送死,就一个人跑了,在东京胡乱混了几年,便被朗姆瞧中了。
不过朗姆瞧上他不是因为他马马虎虎的医术,而是因为他自学成才的一项特殊能力——催眠。
琴酒自己没有见识过,但是据朗姆所说,这小鬼的催眠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让他人对自己信任非凡,是个做卧底的好苗子。
所以他就把这小鬼捡了回来,打算好好培(洗)养(脑),再送到别的组织做卧底。
琴酒一开始对朗姆的这个计划嗤之以鼻。
他不相信催眠术这种东西,对那个据说很讨人喜欢的小鬼的能力和忠心,也持怀疑态度。
不过想到朗姆曾经成功洗脑过库拉索,后者的能力也确实很出众,在周围的一圈废物同事里堪称能用的那个了,他便也没有说什么。
结果这一沉默,那小鬼就在洗脑成功、完成训练基地的基础训练后到了他的手上,还在那位大人的默许下成了他的便宜徒弟。
琴酒非常暴躁,当天就把叫做“瑛二”的小鬼揍了一顿。
不是说让他教这小鬼一点本事吗?好啊,就让他来试试这小鬼到底有没有天赋,没天赋的话,就算是那位大人也不能强迫他带着个拖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