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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酒吧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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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酒吧的门并未敞开,不过酒吧正在营业不用质疑。夜里块十一点钟,夜色虽美,但缺少意中人的参与就显得有些灰暗。酒吧门口隔十几分钟就来一辆车,宝马、奔驰、奥迪等好车一辆接一辆,弄得酒吧门口水泄不通。

酒吧的魅力在于一杯普通的啤酒外面卖两三块钱酒吧可以卖到十几到几十块钱,但酒吧又不是一般人开得起。酒吧作为霓虹灯下糜烂生活的代名词就必须使酒吧老板做出一个生意人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黑白两道必须有关系才能生存在夹缝中,因此一般小城市不一定有酒吧,即使有也不会很大。一是因为消费者在物质生活还不够富裕时没有心思去享受如此不等价的奢华生活;二是一方白道或黑道根本无法撑住上面黑白两道的压制。酒吧起源也许是好的,只为人们在饭后之余到酒吧听听歌、喝喝酒、聊会儿天,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思想的进化程度连人类自己都无法想象。如今就把里面充满色情、暴力,那个进酒吧的老板不带几个保镖,带着黑墨镜,估计身上还有匕首、枪什么的。他们进无非是喝酒、谈生意、贿赂官员、找小姐之类,这是一小部分;还有一部分人专门为了在那里猎奇,据说里面有很多妖艳的女人想要得到满足,只要是长得帅,随便往那一站,就会有几个女人来和你搭讪。你心稍动,晚上估计就会被她们弄得几天下不了床。在酒吧不分男女,只有性,只有寂寞灵魂在一步步吞噬人们的心,让你走向无底深渊。

俊生想到这些又不敢踏进酒吧,他怕去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像吸毒者把毒品看得比自己生命都要重要一样漫无目的、肆无忌惮地发疯下去,任凭再多的努力和亲人好友、妻子儿女再三劝阻也无济于事。一个一旦沾上罪恶的东西,就像被死神粘住似得无法脱身,纵使你像孙悟空有千变万化也无法逃脱如来的手掌。俊生一直在想,可还是随着思芳走进了酒吧,舞池里三个风骚女人穿着三点式跳着钢管舞,让台下的男人们心跳加快,荷尔蒙、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台下也有些大胆的男女们在角落里疯狂的吻着并试图脱掉对方的衣服。俊生看着女人们发狂地舞动着蛇一般的身子,胸罩下硕大的胸在身体前来回晃动,男人们的眼球跟着它上下来回摆动,就像主人牵着狗似的。俊生对放荡的女人不感兴趣,如果真让他做个风流男人,估计现在已经有很多女人倒在他怀里了,可他偏偏不是那种人,他不喜欢繁华喧闹的生活也没想过要过人上人的生活。平淡对他最好,但男人都有性欲,看到妖艳风骚的女人谁不会动心呢?只是每个人的控制力不同罢了。

人可以疯狂放肆地爱,但决不能乱性。俊生始终坚信这句话,人要自爱,身体是父母给的,作为晚辈必须负责。“来一杯威士忌。”思芳和俊生坐在一个角落,思芳给俊生指了指台上一个跳舞的女孩。一眼看去,长长的睫毛遮挡不住略带忧郁的眼神,涂满化妆品的脸颊无法掩饰天真无知的心,风骚能勾起每个包括俊生在内的男人的欲望,可舞动始终不能掩盖她对这种生活厌恶的表情,她卖力的跳动着,为的就是赚来更多的钱。美女能赚钱,可不知她们为什么要以身体作为商品让别人欣赏呢?看者懂得欣赏吗?也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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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出高价买了你,可他们要的只是新鲜的肉体体验,他们不可能看透你的心,不可能懂得、也不会去问你为什么要卖掉自己,他们只知道自己有钱,买到你,你就是他的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理不变,可圣洁何存?生活就是这样,要怪就怪你生存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世界越小也意味着竞争越激烈,不管在什么行业都要拼命赚钱,可拼了命要钱还有什么用呢?

“那就是我的高中同学,现在在这家酒吧跳舞,大家叫她‘妖妹’。”思芳跟俊生说。

“确实挺吸引人,只可惜来错了地方,人哪,或许真没办法。”俊生叹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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