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悬疑迷案
接到命令,16名刑侦技术人员,半个小时的紧张准备后,就分乘两辆黑色轿车,飞速冲出了省城,10多个小时后,刑侦队终于到达了出事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辖大湾镇柳林石花村,案发当时,大湾镇公安局首先到达现场,组织抢救重伤群众,安抚安顿其余一百四十名乘客,并对现场进行了保护。
刑侦技术人员在现场,对134具尸体首先进行了检验。其中的儿童尸体被排除了作案可能,对于炸点中心,被直接炸死,严重被炸碎的9具尸体,作为重点。
法医运用技术对这些尸体进行复原,通过尸检化验等刑侦手段,确定尸体的损坏程度和具体所在位置,逐个排查他们与炸点中心的距离,通过一系列繁琐的刑侦程序,逐一排除了其中的8具尸体与此案有联系。
而剩下的一具尸体,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这具尸体充其量只能叫尸块了,已经被炸得支离破碎,法医根据颅骨的检测再进行计算,得出了死者身高在173厘米左右的结论,尸块进行拼凑复原后确定为女性死者,尸体损伤部位最大的是胸部和腹部,其被炸肢解部位断面很整齐,有明显的烧伤痕迹,通过分析认定炸点就在此人身上,因此这个人也就被列为了“3314”爆炸案的嫌疑分子。
确定了嫌疑对象,后面的工作就是要对嫌疑人的身份进行确认,根据对现场搜索到的遗留物品,进行甄别区分,找到了一个因为爆炸损毁很严重的贴有刘玉婷照片的乘车证,而从所有幸存者的访问中得知这张乘车证都不是他们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张乘车证必定是33具尸体中的其中一个,通过抽丝剥茧的细仔排查,排除了其中的32具尸体,就剩下了唯一的一具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被炸毁最严重,被列为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的那具,无需置疑犯罪分子就是刘玉婷。
刑侦人员又对乘坐这列火车的540名旅客进行了走访,对第二节炸点车厢画出了一张平面图,再按车厢的座位进行旅客对号入座复位,分析出刘玉婷爆炸时所处的具体位置,有几位旅客证实了刘玉婷是一个40多岁的年中年妇女,身穿一件蓝色牛仔上衣,腿上穿着一条黑色的裤子,身材偏瘦。
根据以上掌握的所有情况,刑侦指挥部决定,组织大量警力以柳林石花村及刘玉婷的人员为重点,着重调查刘玉婷爆炸案的炸药来源。在调查中得知,大湾镇柳林石花村2003年4月1日从团北区领回四箱炸药,就放在了柳林石花村村委会的宿舍里,因为那天村委会决定让村里所有干部外出到大湾镇上学习农业管理课,就没有派人看管。
而在第二天早上就发现少了一箱,这件事也得到了柳林石花村的村长证实。而刘玉婷的哥哥刘玉厚也承认,妹妹在4月2日用自行车从柳林石花村拉回了两包炸药。
当时妹妹还对他说:“我拿回了两包炸药,放在后面的仓库里,等以后咱们去河里抓鱼时,用它炸鱼,这样就可以扑捉到很多条鱼。”刘玉婷从小就一直喜欢打鱼。
刑侦人员在对刘玉婷家仓库进行搜查时,发现了遗留的炸药粉末和导火索。根据现场爆炸后的遗留物和刘玉婷家炸药粉末进行分析,认定了爆炸时的炸药为硝铵炸药,再根据损坏范围等测量推算出炸药大概在9公斤左右,在现场没有发现电池等定时装置,判定应该是点火引爆的。
经过大量的走访证实刘玉婷与爆炸中死者都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与他们都素不相识,因此排除了仇杀的可能,在火车上刘玉婷没有与任何乘客发生过矛盾冲突,因此也排除了激情杀人的嫌疑,那么唯一可能的是,刘玉婷工作不如意,恋爱六次都没有结果,导致了她心理失去了平衡,逐渐产生了消极的思想,继而也萌生了要报复所有比她活着幸福的人,扭曲的心态导致了这起血淋淋的大爆炸惨案的发生。
历经三昼夜的紧张奋战,警方最终确定了制造这起“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