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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快穿 第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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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晨,渐渐就跟他熟悉了,也知道了一些他的事情,彼此都通了姓名。

兰晨其实是现任家主的亲儿子,出身高贵。可惜,他六岁的时候测出是五灵根。

自此,不管是他的父亲,还是他的母亲,都对他不闻不问了,更多的是

关心他那天才的亲哥哥以及亲弟弟——他们两个都是天灵根,十分难得的单系天灵根,修炼速度都是一日千里的那种。

到后来他大哥跟弟弟就被大宗门天元宗收入门下了,成了他父母口中的骄傲。

而兰晨,在他父母眼里,就是一个废物,毫无作用,留着还是耻辱的那种。

所以,自然而然的,他就仿佛是被流放了一样,完全没人在意他了。

别说嫡支,就算是旁支的子弟,都可以随意欺辱他,根本没人管。

所以,兰晨的日子过得真是惨的一批。

一段时间里,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刘芳知道这些以后,简直无法理解:这不是亲生的吧?要是亲生的,还能这么对待的?

哪怕灵根不咋滴吧,好歹是自己生的孩子啊!怎么可能就这样任由旁人作践他哦?

这兰家的家主跟他的夫人也是奇葩!

但事实上,兰晨还真就是兰家的家主亲生的,而且他的母亲也确实是兰家的家主夫人,出身也不低。

刘芳没有问兰晨,只是回家后跟大姨娘,小姨娘说起时,她表示十分不理解。

大姨娘却嗤笑,道,“有什么不理解的?兰家历代都是如此。

家族从老到小,从上而下,都是凉薄冷血没有人性的家伙。只注重灵根天赋,天赋出众的就受看重,天赋低微的,甚至没有天赋的,呵,过得还不如外头的凡人呢。

一家子畜生,且等着看吧,总有一天他们是要遭报应的。”

刘芳:……

不是,在修真界这里讲究报应啥的,是不是不太合适?

不管如何吧,兰家的家风,刘芳是彻底了解了,也明白了:不是小说里的写的夸张,而是她命好,没有遇到罢了。

小姨娘叹气道,“这孩子也是难,这样吧,他不是要去打猎吗?我们给他买一套弓箭,让他可以打点猎物,好歹是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大姨娘点头,“嗯,这样好,授人以渔,总比光是接济他的强。”

于是,第三天,刘芳就带着小姨娘买的弓箭给兰晨。

“你别有负担,我家族在城里有开酒楼的,你打了的猎物就送过去,赚了钱,再还我们便是了。”

这种弓箭很便宜,不过是两百灵珠,

一只火灵兔,没放过血的,直接连皮带肉卖,可以卖五灵珠,打个三五天的,就可以够买这副弓箭的钱了。

毕竟灵兽的血,是画符的好东西,那也是钱来着。

像灵兔血,一斤也可以卖个一灵珠,只是有些麻烦,整只卖还更省心些。

耕种的符箓,就大多都是用这种灵兽血画出来的。

兰晨收下了,也没再道谢啥的,总归他会记住刘芳她们对自己的恩情,以后总会报答她们的。

经过一段时间修炼,兰晨的灵力也有所增加,虽然还没入门,但也比从前好很多,加上有刘芳带着,每天都能打个五六只灵兔,身上的衣裳也不再是破破烂烂的了,总算是穿的整齐干净。

只是,他也没再标记兰家的家徽。

刘芳看了,也没多说什么。

兰家对他这样,他没报复都算心胸开阔了,难道还非得逼着人家背着那毫无意义的家徽?

反正兰家也没庇护过他,他是不是兰家人,还重要吗?

这年兰晨不仅把弓箭的钱还了,还跟着刘芳到临山村帮着大姨娘收割灵米。

这些年,大姨娘,小姨娘都买了一些灵田,尤其是大姨娘,喜欢种地嘛,所以就买了三十亩,小姨娘才买了五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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