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礼物4
并不影响车子的行驶。当然车子开走容易,事后事故处理方面会比较麻烦。
“不。”小丫头说道。她手里拿着已经完全损毁的项链,脸色因为煞气而变得阴沉,完全没有了平日里开朗的样子。说实话她很希望对方能从人群中出来,一旦靠近沈小酒就能找机会把他废了。可惜的是陈栋显然很清楚自己是主要目标,藏在人群后方,不肯露面。
现在在前面的都是他一群狐朋狗友——不是那种校园里的跟班,而是真正能和他气味相投的那种朋友。实际上富二代的圈子里,真的是什么人都有。已经有人悄悄的拿出电话来,拨打电话找人帮忙了。
“郑哥,怎么样?”陈栋躲在人群后面,问自己朋友。
虽然都是同一个阶层的狐朋狗友,但家庭自然也有上下之分,也有公推的领袖级人物。一般来说这种人就是家庭最好的,势力最大的。这位姓郑的就是这种人。
和还在上学的陈栋不同,这位姓郑的就是真正的社会人士了。他的大名叫郑歌,但也经常被人谐音的叫做郑哥。反正说起来都是同一个发音。
“用老办法对付她们!”郑哥咬牙切齿。刚才他被沈小酒一拳下巴擦过,直接躺绿化带上了,两分钟后才爬起来。说实话对于练家子来说这确实是手下留情,但对于一向自视甚高的他来说,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侮辱。居然被一个女人这么一拳放倒在地了!
“老办法?”
“嗯。”郑哥也不是善男信女。“让他们知道一下强龙不压地头蛇!”
说话之间,后方看到一群人远远的过来了。这些人可就不一样了,既不是保安,也不是而是个个五大三粗,肩膀手臂上雕青龙纹白虎,一看就知道属于黑社会那种路数。不止如此,这些人都是拿着刀子棍子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可不比刚才那些保安们拿着的防暴叉警棍之流。虽然在这个热武器的年代有些可笑,但这些可是确实是真的杀伤性的冷兵器。
“好……”陈栋心中大定。
虽然在外人眼里,这是喊打喊杀了。但实际上这并不是杀局。
因为共和国的国家机器非常强大,杀人跑路什么的,也就是传说而已。真当警察吃素的吗?
哪怕和公检法部门的人有私交,真的出了人命大案的时候,其实这私交也不太管用。最多只能说被捕以后待遇好一点,判刑的时候会轻一点。
真的让警察贪赃枉法把事情压下来……不是说完全不可能,但是难度很大。而且一个不小心就会翻船。翻船的后果就是毁灭性的,警察的皮都会被扒下来。
所以这个事情的关键点不仅是找来了一群流氓,还在于及时报警了。
其实比起徒手格斗来,持械格斗对于弱者来说更加不友好。因为徒手格斗的时候还有例如搂抱之类无赖招数,纵然强者也怕被拖入群殴。但持械不同,基本上被武器命中那基本上就是非死即伤。这会让人的心态不同。徒手的时候很多人可以很勇敢,因为你知道被打倒的人其实别说死亡了,就连受伤都不一定。但持械的时候血流五步,人的勇气很容易就消失。
历史上什么以一敌十以一当百甚至以一当千的战例,几乎都是持械战斗,没有徒手的。
比方说现在,一群花花公子还敢于和对方对峙,完全是因为对方徒手。如果之前是持械格斗,砍翻了三五个,那么此刻幸存者早就落荒而逃,哪里还敢留下来嚣张的。
事实上目睹过刚才这女人威风八面的表现,你本能就知道这个女人如果抄起一根钢管或者夺过一把大刀匕首之类的武器来,那十来个流氓可不一定是对手。
这个女人就是这么的厉害。
可是再厉害也没用。只要警察一来,把所有人抓进去,武力就完全没用了。下面就是拼关系的时候。
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总是能给她造成很大麻烦的。事实上如果这女人要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