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狼毫
热闹的场面很快散去。
她们都回了荣府去。
贾蔷是主角,接待的活也是要干的,累了一天了。
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二爷你来看看姑娘们送的礼物。除了琏二奶奶的绸缎,我觉得这支笔最好。”
香菱非常喜欢这支笔,她超级爱看书写字。
贾蔷把盒子拿过来轻轻打开,从里头把毛笔拿了出来,看上去不一般。
笔杆跟普通毛笔差不多大小,只是透着星星青点的斑竹。
顺着笔杆往下,笔套是用晶莹玉石镂空做成的。
香菱呆呆的看着:“二爷,林姑娘送的毛笔真好看。”
贾蔷:“你喜欢?那可不行,这是林姑姑送给我的。他日我去寻一支同样好的送给你。不过要想再寻到一支恐怕也难。笔杆全是由犀角制成,这么长,就显得珍贵了。”
红狼毫,犀角笔杆,玉石笔套,每个部件都非常珍贵。
扬州富庶,盐商更是巨富,林如海身为扬州巡盐御史家底肯定不俗,弄几支毛笔轻松平常。
沾了点墨,在宣纸上写了一首词,更加得心应手。
好笔,但是这样就显得墨,砚,还有纸张都差了几个档次。
这样一看最贵重的当属林黛玉送的这支狼毫笔,其次就是凤姐儿给过来的软烟罗绸缎。
中了秀才后的流程,还有要拜谢恩师长辈。
自己无父无母,贾珍已经故去,关系最近的一个长辈就是贾敬了,得去拜访一下。
还有太学中的老师贾代儒,也要提些东西去看一看。
到底还有师徒名分在,只是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
现在是下午了,趁着还有些时间,带着个小厮骑着马儿往玄真观去。
没带太多东西,就是一丁点水果。
他知道贾敬如今在修道,稍贵重点的东西肯定不会收的。
常常有去军营训练,如今的御马术稳的很,更胜往昔。
半个时辰不到,就到了城外的玄真观中。
走到了殿中看着一个老者在蒲团上打坐。
轻轻唤了声:“太爷,给您请安来了。”
贾敬睁开了眼,伸出了细长的指头从瓶子里拈出一颗血红的丹药出来。
药香味很浓,贾蔷隔得这么远都能闻到一些。
桂圆一般大小的丹药被贾敬含在嘴里,又拿过水就着一口吞了下去。
吃了丹药后,贾敬没有再打坐了,站起身来。
转过头看着他:“贾蔷?”
“在。”
“你来做什么。”
“给太爷请安来了,送上了一些水果。前两天院试,蔷儿考上了,现在是生员。十天后要去国子监念书,还要去偶尔去城外大营训练,所以在家的时间会少一些。”
贾蔷不解,这位敬老爷都考上进士了,不好好维持贾府,出家做甚,或许有着贾敬顶一顶,贾府还不至于衰败的快。
那么大一颗丹药,被他一口给吃了,吃完后脸色倒是红润了一阵,那个副作用怕是大的很。
千年来可没有听说谁吃丹药能延年益寿的,短命的倒是很多。
“能在国子监念书?院试中你的名次多少?”
“回太爷,案首。”
“你考上了案首。”
秀才他还不怎么当回事,第一名可就不一样。有点惊奇。
贾敬又走近了点:“把当日作的文章说与我听听。”
贾蔷听从吩咐说了起来,把文章背读了一遍。
“前半篇非常不错,后半篇写的还行,就是中间这两段功力缺了的,还可以改改。”
贾蔷认真的听着,非常认同。
因为前半篇大半是抄的清末状元的文章,后半篇抄了小段改写,就中间一段完全自个琢磨的。
贾敬不愧是两榜进士,一下子就找出了问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