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一节 厂长,来一首
李三炮拿起了吉它。
架子鼓此时也被敲响。
李三炮走到话筒前:
当灰烬查封了凝霜的屋檐,
当车菊草化作深秋的露水,
我用固执的枯藤做成行囊……
纯正的京兆腔,还带着一丝秦腔的味道。
白昊听的来劲,这个有内味了。
原本对晚上的新的宴会只是来图个热闹的约翰等人不由的放下筷子站了起来。语言什么的不重要。
这个味道!
来劲!
李三炮唱完,很多人高喊着:
再来一曲、
再来一首!
这老头瞬间就把徒孙给卖了。。
李三炮拿着话筒:“这歌,是我徒孙,你们白厂长的教的,老头子就会这一首。”
瞬间,无数人开始喊了:“厂长,来一首。
“厂长,来一曲!
伍千野卖的更快,拿起手电筒晃了晃:“白昊在这里……
喊完,伍千野和炅水生飞快往后退,就把白昊一個人空在那里。
不知道多少只手抓着白昊,然后把白昊举起来硬是给扔到了台上。
白昊拿起话筒:“那个,虽然我当年也在女生宿舍楼下唱过歌,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已经好久没有摸琴了。”
“来一个。
来一个!
几千人的高喊,白昊很无奈的拿起了李三炮递过来的吉它,试了试感觉,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感觉。
试过音之后,白昊走到话筒前:“今个是好日子,腊月二十九,也是一个喜庆的日子。这首歌呢,送给来自倭岛的佳正叶和咱们九厂的焦辉,他们马上要订婚了。”
“话说呢,我感觉达也和小南就是天山一对,和也就是自作多情。来,听我这曲。”
快节奏的吉它声响声之后,白昊突然解开衣服,将大衣高高的甩出,冲到话筒前吼了出来:
眩しい日差しを背に
走り出す街の中
たたかれた
……
一开口,全场震惊。
白昊唱功一般,发音一般。
但这首歌……
震撼!
藤田勇作为倭岛人,他可以感觉到这曲子的狂热,他相信这不是达也与浅仓南之哥,因为这两人都是很温和的人,没有这么狂热与激情。
可桂正叶听的感觉却不同。
因为。
这首歌纯粹的好听。
酒景姂子也不同,她能够感受到,这歌放在倭岛,绝对是排行榜上有名的歌。
东山麻衣子呢,满眼的小星星。
然后不往的往远处看了一眼,那里有一个比她优秀太多的女孩,好烦恼。
好难受!
一曲唱完,白昊鞠躬:“谢谢!”说完就准备去捡衣服。
只见一人站到了桌子上,用漂亮国语大喊:“白,你是不是应该也给我唱一首。”
“来一曲!”
谷犗高喊的人不少。
凯瑟琳这家伙!
当然,还有这些挑事的。
白昊站在话筒前足足思考了三分钟,再一次弹起了吉它。
这一次,也是他重生前喜欢的歌。
最重要的是,容易唱,没有太多的技术成份。
《GodisAGirl》
就是那种,纯粹好听的感觉。
约翰沃克坐在餐桌旁听着,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也给约翰麦克莱恩倒了一杯:“话说,白如果有一个乐队,这歌说不定能上排行榜。”
约翰麦克莱恩说道:“回头把录像带拿回去,不过,唱歌没他现在的生意挣钱。”
约翰沃克笑了笑:“这是乐趣。”
“恩,也对。”
一曲终,白昊对着话筒大声说道:“再一曲,最后一曲。这一曲给我妹子。”
白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