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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 俗世浮华(7)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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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一般的麻烦!

原身的父亲金远洲,本也不是个做生意的料!五年前呀,不知道怎么想的,非出来自己做。跟几个朋友合伙,创立了远洲集团。

林雨桐听到这里就觉得不对,“他一个研究员,跟人家合伙……要说以专利或是别的什么入股,那还说的过去!钱他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但是,就算是专利……以他的名字命名,人家拿真金白银,这怎么听着都觉得不对呢?”

四爷点头,“就是这个话,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金怎么也得在五千万以上,旗下至少得有五个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得在一个亿以上,他一个月拿着死工资,带奖金也不到两万的研究员……只怕是被人推出来的!”

林雨桐就皱眉,公司是需要资金运转的,当资金不足,那就只能增资扩股……公司跟银行的账目,只怕是每笔借款,都得要企业的创办人,也就是控股人去担保且签字吧,若是如此,当然得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

可其实这种的,问题也没那么大!父债子偿虽然是个老话,但是律法里不是这么规定的!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那就应该承担债务。如果债务大于遗产,子女放弃继承,那这债务其实跟子女也没关系。当然了,子女如果主动承担,帮着偿还,这属于自愿行为。但若是不想偿还,法律上那就是没责任的。若是真的是金远洲的原因,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债务咱可以主动背负。可如今这情况是,金远洲肯定是一早就掉别人的坑里了,那咱干嘛背负这个债务。

原来那个家里有啥就叫拿啥抵债去呗,咱啥也不要不就完了。

“要能这么着,不是简单了吗?”四爷就道,“问题是,原身的母亲,表示愿意继承遗产。”

林雨桐:“…………疯了?这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呀?”

四爷摇头,“原主十三岁被送出国,几乎是在国外求学的。毕业了才从国外回来,回来不足两月。”在国外求学期间不是每年都回来的,有时候这夫妻会出国去看他,但都是旅游签证,呆不久的。十三岁之前,孩子几乎是懵懂的!十三岁之后,稍微算是懂事了吧,可不跟父母一起生活。要说了解,拿什么了解?

林雨桐就皱眉,“按说这种情况,就不该叫亲儿子回来。哪有在国外好好的,却拉着亲儿子一块死的,这不合常理!”她就问四爷说,“……确定是金远洲自|杀,而不是被什么人谋杀?”

“我设想过,但……应该不是!”四爷就道,“出事的前一晚,保姆做了一桌好菜,然后金远洲把保姆和司机打发了,叫司机带着保姆去老家,帮着他给一位同族的长辈送点东西,说那长辈快生日了,又照顾过他,八十整寿,不去不合适。原身还问说,既然是亲近的长辈,那做儿子的替父亲去,也行的!可金远洲拒绝了,原因是原身对国内现状不熟悉,老家的方言他也听不懂,去了交流都有障碍,不用跟着跑了。”

像是刻意把人都打发了。

“那天晚上一家子挺高兴的,先是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分了一瓶红酒喝了,之后父子俩又喝啤酒,再之后金远洲像是半醉了,又非要叫儿子尝尝白酒的滋味。”说是回国了,少不了应酬,男人什么酒都应该喝点,“父子俩喝白的,做母亲的来劝,反被做父亲的拉住,先是说要敬酒,敬妻子辛苦。之后又叫儿子敬酒……”

也就是说,一家三口几乎都喝醉了。但这像是金远洲刻意给灌酒的!

这行为不合常理,林雨桐就问说,“这个原身的母亲,对这个事怎么解释的?”为啥她丈夫自己寻死还不算,会做出拉着一家子去死的事来?做儿子的不了解父亲,不知道情况。但是她这个日夜陪伴的妻子,总该是知道的吧。

“说是公司不顺,这些年经营公司很疲惫,金远洲早后悔了,说是不如在研究所的时候那么轻松自在,人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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