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明月清风(107)三更
皇帝靠谱点,这个事先干了。
“十数万娼妓迁移,不可谓力度不大。之后又连着禁娼数次……没几年,又重新昌盛起来了!”
朱瞻基只在位十年,确实是遗憾。
可回头一想,便是在位一百年,这玩意就能杜绝吗?
“杜绝不了的!”就听四爷道,“这就犹如毒草,割掉一茬,还会有一茬!除非,将禁娼当做常抓之事!”
意思是,你就是违法的!长期得抓。
就像是那些自立门户的姑娘,甚至于那些在南风馆里出来的男人,他们真的受的了各种差事的苦吗?说起来,那样的行当真是个最省力的行当。难保没有人自愿的重操旧业!那你说,这种的如何是好呢?
有个院子,开个暗门脸子,你杜绝的了?哪里也杜绝不了?!
这种的你又怎么办呢?
不能因为杜绝不了,就觉得它该合法!错了!越是这样,越是得禁!抓住了,狠罚!尤其是那些宿娼者,第一次抓住,罚一两!第二次抓住,罚二两。第三次抓住,罚四两。第四次,这就是十六两。到了第五次,二百五十六两。
这么些银子,能支付到第五次的就不多了!九成九的人都没那么大的资本。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去劳改吧!一年给你按照二十两银子算,什么时候把你所欠的罚款还清了,什么时候还你自由。
这么一算账,就没人言语了!因为抓宿娼的事,能给衙门创收,只怕上面不叫抓,人家还不乐意呢!
有人就觉得,开国时,开妓馆是为了银子,如今禁妓馆,好似还是为了钱。
这旨意一出,林雨桐突然就发现,真正需要朝廷安置的女子,并没有多少。好些都被聘回家做妾了!
好似真就是一眨眼的时间,那些姑娘就在京城中消失了,去了深宅大院之中。
这叫林雨桐不由的有些怅然,妓馆能说禁了就给禁了,但是妾之一事,暂时却真的动不得了!还有那些女子,打开了笼子,给了她自由身,她们中真正高兴的有几人呢?她们的彷徨比在妓馆更深重,一旦有男人朝她们伸出橄榄枝,她们立马跟着人家就走。找个正经人家,哪怕做妾,对她们来说,也是梦寐以求的归宿吧!
便是各地的妓馆女子也一样,不等朝廷安置,就都找到人家了。她们是欢天喜地的跟着人家走的,谁也没有办法拦着。
其实,大明律在这个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的,它规定:四十无子而妾!
但是这个东西,从来没有被执行过。
有些人曾提出,说这个四十无子而妾,应该给前面加个‘民’字,意思是:民四十无子而妾。
可随后就有官员给民做了注释,说这个民,包括了官员、典吏、生员,都做民论。
其实就是把皇家贵胄除外,其他人都算是民。
可不管怎么争执,妾这个东西,该有还是有!
律法上规定了,若是违背这一律法:笞四十!
笞这个刑罚不要命,竹片子打人,能把人怎么着呀?
处罚轻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妾的形式多样,没法查!比如,朝廷说不准纳妾!好的!转天肯定都没有妾了!但是丫头这种东西,总有的吧!变相的还是妾。
所以这玩意,林雨桐就是把脑袋抓破了,这东西都暂时禁绝不了。
她这边没法子,四爷那边呢,在接到礼部某些人的折子,他却有了应对。
比如,礼部的官员,还是会对乐院抱有偏见。他们上折子说这个,又提到充盈后宫,绵延子嗣。
四爷直接给批复了一句:大明律言,四十无子而妾!
律法上并没有说‘民四十无子而妾’!
所以,朕打算执行!
这批复一发下去,就跟炸了锅一样,皇上这是什么意思?
这边还没掰扯明白这个吓人的意思呢,承恩伯林宝文突然在大朝上自请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