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争住鸟巢屋
北国晚秋,枫叶正红。
在秋天,要欣赏最好的景致,就是去枫林看红叶。所以,一到秋天,枫林的游人总是很多。
人多的地方,要是开一家酒店,生意一定会很红火。
果然,有人开了一家酒店,取名:枫林晚酒店。缘是唐朝诗人杜牧曾著有“停车坐爱枫林晚”的美句,是以,酒店的名字便取自这一诗句了。
这家枫林晚酒店,也是由洗龙井酒业的董事长落苦蚕投资兴建(执行懂事是落次),历经多年筹划,终于打造成一家集旅游,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的特色农家庄园。
枫林晚酒店,背倚龙山,面朝滦水,整个庄园院落,便是红叶似火的枫林。往昔晴日,阳光烈焰时,枫叶早已红透,遮天蔽日的红叶,有如血染的彩霞,映红整个庄园的上空。
秋风习来,万片红叶在枝头摇曳,哗然声响,有如海涛吟唱。漫天飞舞的红叶飘落下来,层层叠叠的铺落在庄园的地上,有如整个庄园都铺上了红色地毯一般。游人走进庄园,就仿佛走进了一颗硕大的没有烈焰炙烤的火球,满眼的红叶,仿佛真的像火,欲把游人燃化了一般。
天下间,任何一片树林里,都会有林荫小路。枫林也不例外。
枫林里的林荫小路,更是沙平草柔,是枫林里的游人最爱走的路。
果然,夜色下,枫林里的一条林荫小路上,走来了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少女,正值妙龄芳华,头扎马尾,样貌娇好,气质温雅,身著一身灰色的制服套装,像是酒店里的女服务生模样。
走在后面的两个人,则是一对男女,非是旁人,居然是球哥与大词。
那大词手挽着球哥的手臂,将头倚在球哥的肩头,二人步履蹒跚的走在女服务生身后,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人样式。
三人小行少时,便走至一株如碗口粗细的枫树下,停住了脚步。
只听那女服务生操起银铃般的嗓音说道:“小哥哥,小姐姐,这就是我们枫林晚酒店的特色住宿--鸟巢屋,游客们都喜欢叫它与鸟同眠,小哥哥,小姐姐,如果没有什么需要,就请攀上木梯,到鸟巢屋里休息吧!”
球哥扬起头,佯作一副蛮有兴致的模样,欣赏起枫树上的那间鸟巢屋。
那间鸟巢屋,并非是天然的鸟巢,而是人工模仿鸟巢样式搭建的。鸟巢屋,就坐落在枫树顶端,是由四根天然的碗口粗的枝干做支撑,再用粗细不等,长短不一的木楞,错落的构架而成。这间既像屋子,又像鸟巢样式的小木屋上,居然也设置了小木门与小木窗,更有情趣的,则是小木门下,居然还有仅两步的小台阶。
这样的鸟巢屋,无声无形的散发着浓浓的山野韵味。委实不失为野外宿营的好居处。这样的鸟巢屋,又焉能不让游客们心驰神往啊!
球哥看罢,不禁惊叹道:“我靠,这么大的一个鸟巢,这得住多大的鸟啊!哎,小妹妹,我问你,这鸟巢屋里,不会有鸟屎鸟毛吧!要是有这两样脏啦吧唧的东西,我可要投诉你们酒店呦!”
女服务生说道:“放心吧,小哥哥,这鸟巢屋,我们酒店都会定时打扫的,而且没有游客居住时,我们会关上门窗,那些枫林里的鸟是飞不进来的。再说了,这是酒店的后院,如果没有在前台登记住宿,游客们是不允许进来的,你们放心居住就是,不会有散逛的游客打扰,晚上很肃静的。”
球哥听得女服务生如此一说,不禁面露狂喜之色,说道:“那还行,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在树上睡过,今天晚上,睡在这么大的一个鸟巢里,嘿嘿,好玩儿,新鲜,刺激。”
只听大词一旁说道:“哎呀,球哥,人家都陪你在枫林里转悠一天了,累死了,咱们快上鸟巢里歇会儿吧!”
球哥听得大词的话,兴致更浓,用左手抚摸着大词的一头秀发,右手弹指,弹在大词粉脂的脸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