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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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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吃是因为吃伤了,这么多年都是连续几个礼拜一日三顿都是吃同一个菜,她怎么不会挑食呢?从上高中住寄宿学校后,食堂就是她的天堂,就连馒头她都能一顿干五个伴着粥吃的津津有味,那段时间同学们还一致认为她家是不是很贫穷,连吃馒头都可以吃的这么香。可是她们不知道的是,她们在家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是她却不能,舅妈嘴上说,天天做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可是从来没有问过她是否喜欢。所以她很喜欢寄宿学校,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吃几顿就吃几顿,这么简单的事情在她这里就如中了彩票般让人高兴。

她拿起叉子三下五除二的把所有的东西都吃了,除了那个糖沁蛋,她还是放下了叉子“我不喜欢吃不代表我不能把她吃下去,但是蛋类不可以,很晚了,我要去上班了,领导再见。”

看着她出门后,他突然感觉这个小姑娘在她八岁以后就再也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心里泛起一丝心疼。如果她的父母没有出意外,她就不会这么挑食就不会这么可怜就不会这么悲惨。

到公司报道后,她找到于莎莎,莎莎比她先进公司一个月,所以很多东西还要请教她。莎莎也每天都在期待她能赶紧到来,因为在这个公司里内卷的太厉害了,已经没有一个可以说真心话的人了。每个人都是皮笑肉不笑,每个人都在想着如何把对方“卷死”。

比加班,以前比的是次数,如今比的是时长,谁加的班久谁就是最优秀的职员,谁不加班肯定会得到不定时的得到讥讽,为了保住饭碗,大家就都沉沦在比加班时长上。可是于莎莎却很清醒,没有被她们卷进去,做完自己本职工作就会下班,不听任何人所谓的忠告。当然当别人都做的时候你不做你就会被视为异类,可是她并不在意这些,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绝不同流。

简单的知道工作流程后,她就去找于莎莎了,两个人工位也不远,刚好也有不懂的事情想问她,可是刚到她面前就看见她气鼓鼓的。

“你怎么了?跟个金鱼似的。”她很少不开心,从认识她到现在她都是乐呵呵的,所以在学校人缘比较好,她都没有任何结仇的人,社交方面也算是个天花板。

莎莎刚想说什么,男人就快速的走到她面前,扔下2个文件夹。

撂下一句“重做。”就转身离开,连一个正眼都没有给一旁的一一。

莎莎看着面前的文件夹越想越气说了一句“要做你自己做。”

男人立刻停止脚步,连头都没有转过来,只是背对着说了一句“不想干了就去财务领工资走人。”

看着这种态度,听着这种话,莎莎哪里会屈服,这么些天压的火实在是压不下来了。

“曲志伟!”

一句怒吼把一旁的一一吓一跳,把周围的人群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男人转过身一脸不耐烦的看着她。

莎莎气哄哄的摘下脖子上的工作牌“我于莎莎,从等于0,到现在大于0,不是我一步登天得来的,是我挑灯夜读,是我悬梁刺股,一点一点学来的。这里面所有的资料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改改改,每次按照你的意愿改,改了不下20遍了,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自己本职工作做不完我还得给你做,我每天加班到凌晨,这要是是我该做的我认了,这不是我分内的!要什么样子的你自己去改啊,不会做你可以去学,你不懂你就自己去琢磨。要是为了上次的事情你故意折磨我的话,我请你到此为止好吗?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你不会,我从未贬低过你。我发我的光,你发你的光,不能你的灯泡不亮了,你就要过来把我灯给灭了,你有礼貌吗?听过两个渔夫的故事吗?没听过吧,没事,我今儿免费讲给你听听。两个渔夫在打鱼,一个撑着太阳伞坐在椅子上,拿着茶壶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钓着鱼;一个戴着草帽在太阳底下撒网拼命捕鱼。悠哉悠哉喝着茶的渔夫还在嘲笑撒网的渔夫太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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