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抓大放小
资产责任股形式,吸纳职工、自然人、法人等参股,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对生产经营陷于困境的企业,切出部分净资产以置换职工身份,通过适当的方式变无限责任、终身制劳动关系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劳动关系……”
“对于那些情况已经极度糟糕的企业,则可以以盘活国有资产,解决债务、人员包袱为目的,将整个企业进行产权转让,也就是进行拍卖、出售……”
林奇缓缓讲着。
语速不算快。
不仅是为了给乔致民聆听、思索的时间。
其实他自己也在思索。
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哪些观点是契合的,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
就比如他对于“放小”的阐述。
其实如果站在三十多年后来看,并不完全是正确的。
因为放眼全国,小型国企太多了。
对每一个小型国企都量身制定一个改革政策的话,根本不现实,实行起来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即便改革效果不错,小型国企也很难在日后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得到进一步发展。
所以后来,国家对于小型国企,基本上完全切割掉了。
甚至中型国企的大部分也切割了。
将政策和资源尽量集中于大型国企身上。
国有经济战线大大收缩,布局结构得到优化。
但现在,如果让乔致民把全县的小型国企全都切割,肯定会产生大量负面问题。
别的不提。
就说一个大量职工下岗的问题,就解决不了。
一旦闹出大乱子,根本不是乔致民可以兜得住的。
前世。
“抓大放小”是在95左右提出的。
关于“放小”,也是先经过了各种尝试。
刚开始并没有想着全部切割,也是想通过各种办法拯救。
后来发现实在不划算,才选择逐步将中小国企从国有资产中切割掉。
但即便是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还是引发了影响深远的下岗潮。
当时整个国家为了消除下岗潮的影响,都废了很大一番力气。
现如今,以槐安县自己的能力,根本无力解决这么大的问题。
所以,他才提出了这种对小型国企进行分类,根据经营发展状况而采用不同策略的办法。
建议乔致民先切割掉一小部分情况极其糟糕的小型国企,甩掉一些包袱。
同时对一些情况不错、有潜力的小型国企进行重点培养。
或许可以趁着市场经济的竞争强度还不算太高、改革浪潮还未席卷而来的机会,抢先一步把这些小型国企做大做强。
让它们不仅能够免于被切割,还能为槐安县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