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留里克七岁了
勇士,以配得上与生俱来的名号。
一片靠近大海的石子地,海浪时刻拍打着海岸线。
一个身着棉衣的金发孩子站在这里,他便是仅有七岁的留里克。
不同于一般的部族孩子,留里克的金发绝非随意的耷拉着,他找到一根麻绳,就在脑后系了一个小小的马尾。他自己觉得,一番打扮甚至有点女孩的感觉。
不错,他浑身都穿着棉裤,其实所谓棉裤,也是麻布里面塞满羊毛后缝合而成。
部族的男男女女,气候一转凉,他们就换上舒服的棉衣,脚上也踩着鹿皮或是熊皮制成的靴子,往往还戴上皮帽子。
留里克的一身衣服都是其母亲尼雅制作的,她的确是裁缝手艺不错的人。
留里克只是一个孩子,他左手持一小型圆盾,其上的皮带牢牢的捆扎住左臂。
他的右手持一剑型木棍,虽然棍子丝毫不锐利,可以想象用这东西打一下,破坏的力道可是不小。
留里克成为一位幼稚的剑盾手,他面对的的是另一个与自己同岁的孩子。
相比于自己有意保持自己的干净整洁,对方就显得邋遢一点,或者说更具有野性,也更具有攻击型。
他知道,那个孩子是被父亲找出来的“玩伴”。
那孩子名叫卡努夫,是父亲麾下一位信得过的勇士的孩子。
虽是玩伴,留里克深深的明白,接下来的事可不是闹得玩的!因为,两人用的都是木棍不假,打斗可不是点到为止那么简单。
甚至于围观者已经聚集了十多位,事情已经变得非常微妙。
那些看客,就是希望看到两个孩子的“厮杀”,品头论足一番,估测两人未来能否成为合格的浆手和勇士。
“哦?那个就是被称呼的奥丁之子?”
“不是奥丁之子,只是首领的儿子。”
“但是祭司都说,那个孩子不一般。我感觉确实不一般。”
“仅仅看一眼就能断定?如果那个留里克不是凡人,就应该把哈罗左森的儿子打趴下。”
“那就拭目以待吧……”
留里克听到了这些围观者的谈论,有的人在质疑自己,有的充满了期待。
无疑,自己围观的父母绝对充满了期待。
现在留里克的脑子很乱,他尤为记得不久前兄长阿里克教育自己的实在单纯的所谓“战斗要领”。
要领是什么?简直就可以浓缩成一句话:“举起你的武器狠狠的向着敌人身上砸过去,只要力气足够大,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那根本就是一则莽夫战术!可是留里克分明意识到,维京人是懂得战术的,面临真正的战斗,他们可比本时空一盘散沙的西欧人更有组织性。只此一点,对付无组织无纪律,被领主临时拉起来的拿着各类武器的一群农民,自然是非常容易取胜。
但仔细考虑一下,阿里克的话并非没道理。
有道是一力胜十技,有力拔千钧之势挥动战斧,击中敌人必立毙。
奈何,自己瘦弱的胳膊就不要指望能施展多大的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