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也可以让裴林快乐。他慢条斯理地咽下嘴巴里的东西,连泪痣都变得生动。
他这颗痣长得很妙,颜色极浅,只有在礼貌的社交距离才能勉强看清。
他人长得周正,偏这一颗眼下的痣增添了半分妩媚。平日上新闻时,化妆师会盖一层薄薄的粉,盖掉这颗痣。
几分钟后,裴林的手机响了。
蒙哥一连回了好几条消息,裴林扫了一眼,手指不自觉地僵硬了。
他琢磨了两秒,又回复了几条。
紧接着,蒙哥又发过来四五条。
江潮都不用看就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裴林拒绝,蒙哥再次邀请;裴林再次拒绝,蒙哥再再次邀请。
就是吃准了裴林脸皮薄,不懂拒绝。
江潮撑着下巴看裴林抿着嘴巴艰难地回复着。
几秒钟后,他忽然伸出右手,一把抓过那人的手机。
“哎——”裴林小声制止。
江潮才不管这些,瞥了一眼聊天记录——果然如他所想,蒙亮死皮赖脸撒泼打滚。
他按住语音键,凉凉道:“蒙亮,有事找我可以直接跟我联系,老纠缠裴林干什么?”
蒙亮嘿嘿一笑,也回复一条语音:“我一猜你俩就在一块儿。找你跟找林林有区别吗?反正你俩天天跟连体婴儿一样黏在一起。”
江潮这次回复了一句三秒长的语音——前面两秒多都是空白,只在最后0.1秒才出了个声儿。
“嗯?”
蒙亮那边立刻撤回一条消息。
折腾了半天,江潮最后还是松了口,答应上去唱两首歌。
他对这个事情是很无所谓的,先前不想答应,只是因为不想浪费宝贵的春节假期在这件事情上。但只要自己不同意,蒙亮肯定还会继续纠缠裴林。
江潮懒得应付这些,去就去了,最后用“少骚扰裴林”这个要求换了两首歌的出场时间。
裴林和江潮在南传读书的时候都参加过这个乐队——裴林必须着重解释一下,这个事情真的完全没有私心:他那时候对江潮只有点朦朦胧胧的好感,在这件事情上,他可绝对清清白白。
裴林遗传了林粒出色的音乐细胞,钢琴和吉他都弹得很好,唱歌也好听,再配上他那把清亮干净的嗓音,绝对能够秒杀一众不会唱歌的流量。
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加入了南传的等等乐队,又在大二时出于保护嗓子和乐队风格的双方面考虑选择退出。
乐队差了一个主唱,裴林就把江潮拉了进来。
高中时,江潮参加过学校的合唱团,就在林粒手底下。
那会儿林粒夸过他很多次,说他的声音出色得像女娲毕设,说他嗓音里的金属芯明显,气息也足,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头声和胸声。
乐队里的其他人也对江潮十分满意。
裴林自然也是很出色的,只是裴林声音太绵软了,唱起甜甜的小情歌自然能够引人尖叫,但和乐队的摇滚风格不算太搭。江潮来了之后,等等乐队的整体风格终于得以固定。
那几年正赶上高校组建乐队的风口,等等乐队参加过几次全国性质的比赛,也积攒了一小批粉丝。老粉丝都知道江潮是等等的第二任主唱,那位神秘的第一任主唱很少露脸,只有一两首歌还收录着他参与录制的版本。
后来江潮毕了业,也退出了,等等乐队又迎来了第三任主唱,乐队也从玩票性质的小打小闹,逐渐走向了商业化、市场化的路线,现在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地下乐队了。
江潮待的时间久,唱歌好听,人又长得英俊,在粉丝中人气极高。这些年深蓝偶尔也会邀请他回来参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