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城都没出去过几次,如今正好春三月,哥哥让戚戎带你去城外骑马踏青,他素来喜好游猎,对那一带山野熟悉的很……”
在城里教陈柔学骑马,还真不一定能瞒得住父亲,倒不如让戚戎带她去城外,正好也能让妹妹去外面透透气。
戚戎不仅马术高超,更会辨马养马训马,在脑海里选来选去,陈徴也选不出比他更合适的人选。
骑马一事虽然风雅畅快,但骑马也是件危险的事,若是把亲妹子交给别人,陈徴还真不放心。
有戚戎在,别的暂且不说,但他绝不会让他妹妹受一丁点损伤。
“小七,你看这样好不好?”
陈柔低着头,犹犹豫豫地拽住陈徴的衣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推诿多久才答应比较好。
陈徴见状无奈了,“你若是不喜欢,哥哥再想其他的办法。”
“那——”陈柔咬了下唇,装作勉强且嫌弃道:“就他吧。”
狗戚戎。
“好。”陈徴笑了。
陈柔有些好奇地问:“哥,戚小侯爷他会答应吗?”
陈徴勾唇一笑:“你是我亲妹子,他怎么能不答应。”
“再说了,若是他不答应,哥哥就去投其所好。”
陈柔:“……???”
投其所好?
戚戎在长安城里拥有三座府邸,一是将军府,二是公主府,三是他自己的侯府。将军府与陈家挨得近,只是戚戎一年到头不怎么踏入将军府,他平日都住在自己的侯府。
陈徴骑马带着人去侯府找他。
因为两人相交莫逆,他上门来也无须通报,下人直接将他引入侯府。
“小侯爷练枪法呢。”
陈徴穿过月拱门,便看见一排武器架,一袭红衣的戚戎手持银枪,或刺,或挑,或扫,枪身抖动宛如游龙,后空翻,回马枪,以腰带枪,双手腾龙,耳边只听得呼呼破风之声,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到枪尖在何处。
陈徴兴致一起,随手抄起一条木棍向他攻去,戚戎不避反进,手抖枪花,枪尖回旋成环向他刺去,陈徴左右连避七八下,又是几个回合,他以手中长棍抵挡,“砰”一声,只觉得虎口一震,手中的木棍跌落在地。
眼前红缨一晃,枪尖自他喉旁直刺而过。
陈徴揉了揉手腕,朝他笑笑:“我带了酒来,你就这么迎客的?”
随从递上两壶酒,陈徴接在手中,抛了一壶给戚戎。
戚戎收了枪,与他同坐在檐下石阶,他打开酒壶,仰头喝了一口,喉结滚动数下,他看向陈徴,问道:“何事?”
陈徴笑了:“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
戚戎不搭理他,只顾喝酒。
“那日在长乐公主府的事,我本该对你道一声谢谢,但我对你没说过谢字,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不需要那个字。”
戚戎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要说什么?”
“我比你大一岁,虽然你从未叫过我一声哥哥,但在我心里,却一直将你当亲弟弟看待。”
戚戎放下酒壶,凉凉道:“你再说我要放狗了。”
长安城里关于他戚小侯爷的传言也没说错,他的侯府中,别的不多,凶犬猛鹰养的最多。
盗贼行也有一则传说:宁闯皇宫,不入武安侯府。
陈徴“啧”了一声:“你把乌云放出来给我瞧瞧,好久没见过了,我给喂喂。”
戚戎一抬手,就有人牵了十数条凶犬而来,这些凶犬或黑或金或黄,皆是体大如驴,吼声如狮。
两人一起喂狗。
陈徴揉了揉“乌云”的脑袋,这条黑犬浑身皮毛油光水滑,足有半人高,看着它那一口獠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陈徴小声叹了句:“要是小七见了这场面,估计得抬着出去。”
戚戎闻言,挑眉道:“七姑娘跟你说了什么?”
“她这个做妹妹的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