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夜资?硬是要上元节,人山人海出来非礼黄花大姑娘?就算像我这样的纨绔都不屑于干逼良为娼的事情的,拿点银子,你情我愿,什么样儿的女子找不到?再说了,凭我琏二爷花丛中闯荡的经验,这位姑娘,恐怕该梳妇人头才是……”
话糙理不糙,对着读书人也算是客气了。
几个刚得了大钱的妇人点头:中间那个粉衣小妖精眉头散、发尖散、胯已开,可不就是妇人相。
【点头,点头个屁!】粉衣女子才叫焦急呢,本来设法绊倒了赶考的举子,栽赃番人,比单单一个番人当街侮辱大明良家子要有杀伤力多了,只等官差来,自己去录个口供,回头就能再拿到白花花的银子远走高飞了,偏偏……被薛蟠给认了出来。
【不是说这是个呆霸王么,怎么才见过一次面就记住老娘了?】粉衣女子倒是想故技重施,哭一哭扮委屈。
不过现在这一次,效果就大打折扣了,因为看着她的是女人,同性相斥,梨花带雨的那一套最叫这些市井人家的妇人看不惯了。
虽然围观的有些男人还是被那双春水一般的眼神给勾住,想英雄救美的,但是还没来得及付诸实践,就听得旁边一个凉凉的声音道:“果然最毒妇人心啊……”
引得众人回头看,却是一身着浅蓝色制式服、深棕色皮靴的年轻人,他手里捏着一蓝色珠子,上下抛动——【禁卫军的常服!这是禁卫军错不了!】
自从去年十一月起,禁卫军大出风头之后,一身铁甲、钢盔、腰刀、皮靴的标配简直就是京城年轻人梦寐以求的,然而精铁和兵器钧属违禁品,等闲人家是不能用的;所幸禁卫军还有两身日常作训服,一身深蓝、一身草绿,有肩章、有腰带、有披风、还有白手套、依旧有皮靴,轮休之时,几乎所有禁卫军都是这么穿着回家的,一路招摇,路过街上都能偶尔收到果子和帕子——当然和他们总兵大人收到的数量是不能比的。
不少人家的小子们都要家里人给做一套类似的,不过都不如原版的布料挺括。
方才开口说话的年轻人一看就是禁卫军,不只是因为他穿的制式服更笔挺合身,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禁卫军中将士的精神气,不是一般人有的。
听得禁卫军说话,周围人全部安静下来了。
那青年走进几步,与贾琏和薛蟠拱了拱手:“在下程峰,禁卫军队正,您二位是总兵大人的堂兄与表兄吧,我曾远远见过您二人。也请巴布将军稍安勿躁,我方才也目睹了全部经过,若是官差来了,可一同去解释清楚。”
贾琏与薛蟠回礼。
巴布拱手,其实他……现在还有点摸不清楚状况:“那我能再去叫人给我买点羊肉串来么?”好家伙,不知啥时候,一碗芝麻元宵都被他吃完了!
“到底怎么一回事啊,你说人家小娘子恶毒?你咋不说这番人干了什么好事!军爷你莫不是也同他们一伙的吧?”人群中,不知是谁这样说。
其心可诛。
程峰掏出一个东西,就是一丢。
只听哎呦一声,方才说话的那人就被抓住了。
另有一身材矮小一些的青年,也穿着禁卫常服,扭着人过来,并把程峰丢出去的东西还给他——赫然是一块碎银子。
贾琏夸赞:“好身手。”
程峰叹了一口气:“不比总兵大人,他只要一个铜板就可以了,我还得用银子,太费钱啦。”
贾琏:我堂弟最棒!(⊙﹏⊙)
薛蟠:我表弟最棒!\\(^o^)/~
这么子,
一来,那些热心学子们反应过来,刚才这个声音没少在旁边煽风点火呢;
二来,剩下的都是小老百姓,刚才怼番人是有底气的,因为那是外人么,现在要他们怼一看就不太好惹的纨绔和两名禁卫军,就得掂量掂量了;
三来,也是因为这两位公子也不一定就是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