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美娱]野孩子 > 第101章 Prince of the City

第101章 Prince of the City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他是萨莫的第一个男人,今天看来, 她好像也真的没有跟其他男人上过床, 她的性情就是不太容易接受其他人的, 但她很有研究精神, 只怕看的不仅仅是情-色, 还会有色-情和prono,是非常有趣了。于是就想着prono这种东西可以两个人一起看嘛。

萨莫下去洗澡了。

莱昂纳多又点了根烟。

下周她就要去纽约,他会跟她一起过去, 这次分手让他弄明白了一件事情,他在乎她,只要遇到有关她的事情他就不淡定了,也没法冷静了, 要是他不在她身边, 结果她被别的男人抢跑了,或是偷走了, 他准得气疯。

萨莫的性情或许不会轻易接受他人,但谁也说不准会不会有那个“万一”, 他不喜欢总是提心吊胆, 心爱的人当然要尽快划归私有, 谁敢觊觎, 就打爆那家伙的狗头!

*

丹尼斯这大半个月都在纽约。

人处在什么阶层就会跟同阶层的人交际,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之前他和克拉克的私交虽好, 但他只是克拉克的洛杉矶好友, 没有足够的身家, 即使进入到克拉克的社交圈也会很不自在,克拉克不会让他遭遇尴尬。现在,他已经是准富豪的一员了,华尔街不在乎你是老钱还是新贵。

他在邻近华尔街的炮台公园城买了一套宽敞的公寓,又给萨莫在中城区一个新楼盘买了一套高级公寓。萨莫跟莱昂纳多和好的消息,他也是从报纸上知道的,即使在东海岸的纽约,他俩和好的消息也很热门,几家纽约本地报纸包括《纽约时报》都刊登了。

克拉克也看了报纸,“萨莫看来是真喜欢他,这我还挺理解的,毕竟Leo长得这么漂亮。你瞧,这些记者们多么爱他!瞧他们怎么称呼Leo——‘Prince of the City’。”

丹尼斯笑着说:“论起相貌,确实是很英俊,不过,别的么——要不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他,知道他本质不坏,我怎么也得想办法让萨莫离开他。”

“萨莫很有自己的主意,你恐怕做不到。”

“那倒不会,萨莫很乖巧,我要是极力反对,她不会让我失望的。”

克拉克倒诧异了:果然这是身为父亲的盲目自信?萨莫肯定不是什么乖宝宝,相反,很有主见才是,布鲁克家的任何事情其实都是围绕着她来转的,就连丹尼斯从银行出来自己做投资公司,也是萨莫最后拍板决定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她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自己做主,不会等别人来为她做决定。

苏珊娜与丹尼斯都害怕莱昂纳多会伤害萨莫,克拉克倒觉得这段恋情里,萨莫会伤害莱昂纳多。

*

9月初,萨莫前往纽约,注册入读哥伦比亚大学二年级。

哥伦比亚大学有3个本科学院:文科学院哥伦比亚学院、理科学院常识科学院、以及97年刚刚更名的工科学院傅基金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另外还有一个附属的女子学院巴纳德学院。本科生必修文学人文、当代文明、艺术人文学科、音乐人文学科、大学写作、外语、科学前沿、科学核心、全球核心、体育,一年级要上大量的核心课程,二年级才开始学习专业课程。

校园社团众多,有几本学生刊物、几个学生电台、几个学生剧团、学生管弦乐队、各种学生运动队、辩论协会、模拟联合国、非盈利学生社工组织等,童星出身的萨莫反而没有参加学生剧团中的任何一个,而是其中一本学生刊物的编辑,还参加了社工组织的活动,每个周末抽出半天时间参加社区服务项目。

报到的第一天晚上,萨莫带着男朋友去跟父亲共进晚餐;周末,又跟克拉克·诺兰德共进晚餐。

莱昂纳多的表现挺不错,他现在社交能力已经非常好,应对得体,餐桌礼仪完美无缺;丹尼斯和克拉克也没有为难他,只是暗示了一下,他现在是有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