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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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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 绝世崖。

夜色沉沉,雾霭浓浓, 猎猎寒风呼啸而过,卷起满地积雪。洁白的雪花像是上好的盐粒,噼里啪啦地砸落下来,力道不输于石子。日复一日, 坚硬的岩石表面满是残留粗糙的痕迹。

这是中洲地势最高的地方,山体便高数万丈,又有积累数千年的冰雪,层层垒叠上去,至少有十万多丈高,空气稀薄,一年到头都是极寒天气,鸟兽虫蚁皆不得活, 全无生命的痕迹。

因此,当狂风不再像平时横向吹拂, 而是受到了不知名的力量,自下向上倒卷而起时,自然也没有人发现异常。

天亮了,天又暗了。

没有生命作为计时的标准, 时间失去了价值。

一日日, 一夜夜。

风无言,勾勒出高塔的边界。

雪无声,叠加成八角的地基。

就这样, 一件足以影响十四洲存亡的大事,正悄然发生。

却无人知。

*

凶牙群山,灵香山脉。

根脚为天灵狐的灵香山君懒洋洋地趴在贵妃榻上,九条蓬松如云的雪尾交叠堆积。既像是一件华贵的大氅,也像是一床极其舒适的棉被。

但说来奇怪,这九条尾巴固然夺人眼球,可人们通常匆匆一眼便扫了过去,目光总是久久地停留在那张小小的瓜子脸上。

灵香山君生了一张瓜子脸,下巴尖尖,很有狐狸像。一双美目亮如星子,眼线拖长,有种欲说还休的妩媚和慵懒。

看见她,人们会发现,真正的狐妖并不是浑身上下充满着勾人的诱惑之意。而是令人忘记烦恼、洗去疲惫,只想永远地留在那里,用尽手段讨它欢心,若是能得到一二回眸,此生足矣。

这种吸引力,向来不分男女。

文茜不喜欢灵香山君,却不妨碍她吸狐狸。自家的幻狐便乖乖趴在她臂膀里,柔软的毛发穿过指间,说不出的柔顺可人。

她耐心地给幻狐梳好了毛,才问:“山君寻我来,所为何事?”

灵香山君道:“不是我寻你来,是你自己要来的。”

文茜冷淡道:“我可没想来灵香山做客。”

“你来,是天意,我请你来,是顺应天意。”灵香山君斜倚着软榻,话语半吐半露,信的人觉得玄奥莫测,不信的人却难免认为故弄玄虚。

文茜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面无表情地问:“那天意还让你做什么?”

灵香山君笑了笑,并未作答,反而话锋一转,谈起了别的事:“近些年,十四洲风云变幻,出了不少大事。”

她伸出纤纤玉指,竖起一根手指:“魔修入西洲,与道修为战,如今算来,也占了一洲半之地了。”又一根纤纤玉指,“南洲,白、墨妖王联手,对付龙君,你自南洲来,当知此事。”

文茜默认。

十四洲的修士多关注西洲和北洲的道魔之战,但南洲的战事,其实远比传出去的严重得多。

*

且来回溯一二南洲的局势。

过去,南海是大体和平,小冲突不断。

人、妖双方都没有撕毁昔年和平盟约的打算,谁也没有把握能够一口气解决掉对方。因此大面上还算和平,只是私底下纷争不断,人与妖族大打出手的事,年年都要出那么几回。

而生性好战的妖族之所以那么克制,与四大妖王的势力脱不开干系。

陆地上,金妖王占据了汀州的虫岭。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以虫蚁这样卑贱的根脚,修炼到元婴的妖修。在她的统领下,其他修士方才知晓,原来微如蝼蚁,聚集在一起时也能爆发出这般强大的威力。

双头鹰的苍妖王则圈定了夏洲的鹰峰。作为禽鸟,他们的活动范围和习性与人类有偏差,勉强算是和邻居相处友好。

只是飞鸟有迁徙的习惯,每到特定的季节,妖鸟大规模出动,其捕食便成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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