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番外
反笑,看着池牧遥一脸的难以置信:“你、你怎么那么好意思?我就没干过真香的事情!”
池牧遥依旧语气平稳:“嗯,我知道的。”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嘴硬,但是香还是会香的。”
“我很欣赏你的自信,不过我们没有可能,我不喜欢男的。”
池牧遥看着奚淮,竟然一点都没有被拒绝了的难过,甚至有种可以原谅万物的包容感。
当初在洞穴里,奚淮也是让他滚,整日里凶巴巴的,后来还不是恨不得在他身上扎根|不|拔|出|来?
他原地活动了一下身体,说道:“我不掰弯你,反正你会自己弯的。我休息好了,我们继续跑吧。”
奚淮被他理所当然的态度气得语调升高:“我……我怎么就会自己弯了?!”
池牧遥却跟哄小孩似的说:“好啦,别吼,走吧。”
“……”奚淮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察觉出自己在被这小子牵着鼻子走。
*
晚自习下课后,奚淮总会和朋友在操场上打一会儿篮球。
最近池牧遥要参加一个物理竞赛,被学校寄予厚望,便不能和奚淮一起锻炼了,让奚淮再次有了和朋友一起打篮球的机会。
他们一起打篮球时,旁边总会零星坐着其他人围观,有些女孩子还会给他们送水。毕竟就算他们风评不好,在学校里也是外形非常亮眼的男生,仿佛长得越“渣男”,反而越招人喜欢。
或许是听说了这事,池牧遥还是来了,坐在看台上格外醒目。
奚淮打一会儿篮球,朝着看台看一眼。
松未樾则是凑过去感叹:“这就是学神追人的两不误境界吧?”
只见池牧遥手里拿着一盏可充电的小台灯,扶着它照着书本,认认真真地坐在看台那里看书。
夜风清凉,吹拂着他膝盖上的书页,月光在校园各处镀了一抹银色,他那里尤其明亮。
或许是因为这小小的灯,他总会引来一堆飞虫,池牧遥看一会儿书,还要挥挥手赶走虫子。
奚淮打了一会儿篮球便不打了,有女孩子叫他的名字他也没理,径直走到了池牧遥的身边坐下,说道:“要是必须学习可以不用过来。”
“我听说会有女孩子给你送水,那我肯定要过来。”池牧遥说着,将手里的水递给了奚淮,“喏,我也给你带了。”
“我说过了,我不会同意的,你也不用追了。”
“先喝口水吧,我都没着急追你,你何必着急拒绝?”
奚淮伸手拿过他手里的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结果就听到池牧遥说道:“喝了我的水,就是我的人了。”
奚淮差点被呛到,把瓶盖拧上还给了他:“不要了。”
“可是你已经喝了一口了,所以你身体有一部分是我的了。”
“你还能把我分尸了?”
池牧遥摇了摇头,伸手握住了奚淮的一只手:“暂时就要这一个部分,回寝室前这个部分归我了。”
奚淮想要将自己的手抽回来,池牧遥赶紧扣住手指,不让他离开,接着握着他的手继续看书。
奚淮看着二人握在一起的手,又不想惊动其他的人让他们围观,便只是放下了。
池牧遥的手指纤细白皙,柔嫩得像女孩子的手。不像奚淮因为练球,手上有薄薄的茧子,握着池牧遥的手,便觉得触感细腻柔滑,体温微凉。
他握了一会儿,便凑过去问池牧遥:“套路这么熟,你追过多少人?”
“你是第一个。”
“你觉得我会信吗?”
“我学习好到这种程度,你觉得我还有时间去追别人吗?”
奚淮竟然无法反驳,这小子真是凡尔赛本赛,偏偏极具说服力。
两个人牵着手并肩坐了一会儿,奚淮也没有离开,反而用手帮池牧遥赶飞虫。
池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