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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改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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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每亩田租,但多收一次,即夏粮收获后征一次夏税,秋粮收获后征一次秋税。夏秋二税亦可试着并在一起收。”褚裒又道:“不过大王否决了,认为税负过重。”

刘泌轻轻颔首。

“此为田租。”褚裒说道:“户调绢三匹、绵三斤,此亦为国朝旧制。输布者,加五分之一,麻三斤,此为新制。”

新制之下,照顾到有些地方不产绢帛,那么可用各色布冲抵,代价是多五分之一,即原本三匹绢的,就变成三匹又24尺布。

“另有庸。每户出一丁,每年二旬力役,可出绢抵充,每日三尺,出六十尺(15匹)便可免此力役。”

“租庸调之外,另纳地税,每亩别课二升谷,以为义仓,赈济之用。”

褚裒说完,刘泌快速心算了一下。

一户百姓每年的赋税开支是:粮六斛、绢四匹半、绵三斤。

赋税以外也有开支,这个其实才是大头。

以一家五口计,一年省着点吃需要60斛以上的粮,这是考虑到补充大量野菜、果蔬、牛羊奶之后的最低数字,其实是吃不太饱的,如果要吃饱,再加30斛。每亩用种子四升,五十亩就要20斛种子。

衣服、鞋子、头巾之类的开支,两三年一套,平均每年一匹布的样子。

村社集体活动,如社日节之类,平均一年的支出是二三斛粮。

日常用品支出,这个姑且算与家庭养殖、农闲出外佣工收入相抵。

综合算下来,一户每年至少支出粮90-120斛、绢布五匹半、绵麻三斤。

那么收入呢?

假设五十亩地,粟麦亩收三斛、杂粮亩收一斛半,两年三熟制下,每年大约收一百八十八斛粮豆。

五亩宅园中,拿半亩用作住宅,四亩植桑,可出绢三匹。

绵三斤倒是不难,都是些杂碎丝头之类,但绢还差两匹半。以两亩桑林出绢一匹半来算,还差三四亩地。

这个其实倒不难解决,因为一亩地只能种八株桑树,那是考虑到不能太密。而在田间地头、池塘周边之类的破碎小地块上,还可以种桑树。

实在不行,多拿两亩地出来就行,且种桑树的几亩地里,桑下还可以套种豆子、瓜果菜蔬之类,这也是一笔收入。

另外,梁王最初在陈郡收拢旱灾蝗灾后的流民,最初一户给田三十亩。那些人家一户最多两三人,甚至单丁成户,三十亩勉强够用,毕竟人少,当时也不怎么收税。

后来人多了以后,每户倍给田,而收税只按五十亩计,多出来的十亩不课税,只要能种,收的都是自己的,这十亩地完全可以植桑种果树。

再者,而今地广人稀,荒地多得不得了,家庭养殖收入其实并不低,刘泌觉得将其与日用品支出相抵太夸张了,事实上可剩余不少。

这个剩余的做什么?

其实农户还有别的支出。比如儿子长大了,要盖房,或者家里的房子要修缮,这是不是支出?

比如要买耕牛,假设一头耕牛能用十年,即便均摊到每年,差不多也要支出一匹绢的样子。

再比如给寺庙、道观敬奉之类,又或者偶尔吃肉、喝酒、游玩,都是开支。

总体而言,如果不闹灾,田舍夫的日子是过得下去的,每年都有大几十斛粮食、几匹绢的盈余。

古时耕作三年有一年盈余,现在耕作两年就有一年盈余。

但不闹灾是不可能的,小灾也是灾,即便不绝收,一定幅度的减产则大有可能。

但怎么说呢,日子是过得下去的。

在六十亩之外的公共荒地没被日益增长的人口瓜分掉之前,只要不是严重到绝收的大灾,农人都能坚持下去,甚至过得还不错。

哦,对了,还有徭役——这个就没法说了,尤其是战争年代。

赋税对一户家庭来说其实不是什么大的负担,但徭役是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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