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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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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得去手,是个第一流的人才。

但他必定是不忠心的,因为他太过自私、贪婪、做人做事也毫无操守,忠诚是个极典型的利他属性,他怎么可能利他呢?他会来黄羊寨,是因为他被她逼得走投无路,他在绝境里,只能奋力替她办好这桩事,而后才有机会抓住她丢下来的绳索,从深井里爬出来,爬回他所熟悉的富贵世界里。

若是有朝一日带他回了汴京,令他重新接触到第二根,第三根绳子,只要价钱合适,他是一定会将沾着“黄羊角”血迹的那把刀捅进她的身体里的,他的忠诚如果有,那也只可能是对着官家一人——但只要她还在兴元府,她就尽可以拿他当一个得力的下属用。

至少现在她还不用太担心这个,她想,她正在一步步走近权力的光辉。

团练营剿匪成功,回城的脚步走得就很快,有种“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气势,但捷报传得比士兵的脚步还快。

南郑城就沸腾了!

屁大个功劳,不错,可城中百姓被抢是不到两个月前的事,印象可深啦!所以比官家收复燕云的捷报也大差不差了,毕竟对于兴元府的老百姓来说,燕云在哪他们没印象,狗贼放火烧了他们房子,抢了他们粮食的事他们绝忘不了!

再考虑到出征的不是大家仨瓜俩枣凑出来的穷苦团练,而是灵应宫朝真帝姬所组建起的白鹿营,官家的女儿,天上的仙童,下凡出京,千里迢迢来为兴元府斩妖除魔,除暴安良——帝姬甚至亲临战阵,亲冒矢石,这不得黄土垫道,清水泼街,香车列队,士庶迎接?!

狗大户们虽说出钱办团练营是很不乐意的,但出钱搞这种吹吹打打的场面事却非常乐意。

说办就办!

已进了十一月的深秋,南郑城街上的落叶却扫了个干净。

城外的土地被反复平整过,以至于高门大户的马车缓缓驶出城时,竟然感受不到颠簸。

有器宇轩昂,美须髯的文士站着,有满头珠翠的贵妇在车里坐着,今日这样特别,甚至连未及冠的孩童也可以带出来,同样被收拾得干净体面,兴奋又紧

张地坐在阿母身边。

这都是为帝姬准备的,谁也不知道她喜欢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可她已经成为南郑城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那她的喜好就必须被充分考虑到。

这样那样的猜测汇成了蜜蜂翅膀般的嗡嗡声,传进了安抚使宇文时中身边的少年耳中,少年就微微动了一下。

这位坐在麾盖下,慢悠悠喝茶的文人看了少年一眼,“若是疲累,不如回车上稍作休息。”、少年脸一红,“小子不累,小子只是忧心叔父……”

宇文时中就安抚了他几句,又笑道,“我看这次入山剿匪,若无你叔父在,莫说兴元府,便是利州路也要叫人耻笑军中无俊才,倒叫几个稚童挺身陷阵。”

虞允文的脸就更红了,想说点什么时,身边有眼尖的侍从忽然指着远方:

“公子,他们近了!”

那并非一支大军,但看起来的确旗帜整齐,远望军纪肃然,令人心生敬意。

士兵们着披膊在两侧,俘虏们受绳缚在中间,俘虏越显狼狈,两侧的士兵就越显气派庄重。

他们此时也忘记了这一仗胜得多么狼狈,因此稍走近些,就能看清每一个人都将下巴使劲扬起,恨不得一路翘到天上去。那副姿态,当真是要请各路帝君也来看一看他们这个封狼居胥的大功劳!

虞允文是来不及看这些士兵的,他作为指挥使的子侄,该乖乖站在宇文时中的身后,可他好几次都想跑出去,一路跑到叔父身边,看看他身体如何。

还好,叔父虽然有些憔悴,但看着总无大恙,少年将心暂时放进腹内,才有心思去看其他人。

他与朝真帝姬的初见便在那时。

她戴玉清白玉宝冠,着神霄派的紫红道袍,其上九色云霞绚烂,朱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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