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栋梁之材(万字更新求订阅)
贱礼义而贵勇力,贫者为盗,富则为贼。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是掷地有声。 国与国之间,的确如商所言,是争于气力。 强者可以决断弱者的一切,这是至理,说出花儿来也无法更改。 但问题是,面对自己的子民,难不成还能采取这样的方法? 那就又堕落成了墨子曾经说过的: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 如此一来,哪里还有什么国家? 生活在这个国度的百姓,又岂会对这个国度有半分的认同感! 最终,也不过是一群强者对于一群弱者的指指点点,随意摆弄的玩物罢了。 推崇力量的人,也必将被更强的力量所击败,那就到了比拼个人伟力的时候,除了最强的那个, 如果放在武道、仙道上,这或许是很有可能的一件事。 可要用来治理一个国家,怎么可能如此! 人终究不是动物,有七情六欲,有爱恨之别,喜怒之差,教导民众力量是唯一的标准,人与禽兽无异,那不就是在教导人要么为盗,要么为贼么! 法这种东西,很重要。 但从来都不是需要时刻提醒的东西——除非已经有了违法的念头。 仁、义、礼,这三者才应该是儒家价值观中的普世的东西,而法则是无可奈何之下,最后对于个人的审判。 如果一个人守仁、知义、懂礼,他还会去犯法么? 不到无可奈何的时候,大抵是不会的。 可若只让人守法,人与人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座孤岛。 法是最后的下限,将下限来当做对待百姓的理念,是何等之可悲? 荀轲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你有些过于极端了。 否定一切,只留束缚,那只是枷锁而已,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呢?我说‘圣王’,非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能够让天下苍生感受到幸福和快乐的人,能够让他们满足自己生活的人。” 荀轲面色不变,他将儒生的长剑夺了过去,让他回到座位上,继续说道:“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礼可定伦,法可定分,皆不可失,皆不可偏。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自然国富民强。” 话谁都会说,但必须要考虑清楚后果。 商提出了问题,甚至洞悉了问题,然后呢? 他的‘法’,能否让夏朝变得更好?能否让百姓的生活水平强于儒家、墨家在的时候? 怕是不见得吧! 此世争于气力,所以便要将所有百姓化作淬火用的柴薪,打磨一柄利剑不成? 更何况,夏朝从未有过要鲸吞天下的念头,早在夏朝刚刚成立的时候,顾担便给过警告,夏朝永远都不要主动启用战争,更不要开疆扩土。 这个天下,不止是有一个个国度,还有更高层面的力量。 一个国度想要将其超越,完全是痴人说梦,与其想着跟人碰一碰拳头,不如想一想怎么让自己的子民过的更好些。 当然,这些事情商是不知道的,他不清楚背后另有隐情,或许自己还会奇怪,如今夏朝已经如此强盛,外加上周围四国如今已没有宗师,夏朝何不趁现在鲸吞掉他们?无论是报当初的四国联军之仇,还是开疆拓土,都是一大美事才对。 正所谓不知者无罪,他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