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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崔之遥筋疲力尽的回到工位上,喝了口水,快下班了。电话想起来了,“之遥,我来城里了,在你公司楼下,晚上一起吃饭?”是林立为,她的师兄。  可以说,之遥能毕业义无反顾的来鲲城,有一半原因是因为他,林立为,他们在大学的舞会上认识的,他比之遥高两届,两人在大学有一段情人未满的友情,他毕业回了老家,不过,他并不想做一辈子教书匠,教了一年书就南下来了鲲城。之遥来鲲城找到工作以后,才给他打了电话,林立为在关外的一间工厂做销售,一年时间,总算安顿下来,工厂是大小礼拜,每到工休,他便进城来看之遥。  之遥收拾着东西,准备下班,宛琴出门办事儿,已经打电话回来不回公司了,晚上也不用给她等门,她和夏汉周末约会。至于秋颖,她已经好久都没在家住了,她和那位金先生发展顺利,她已经搬了大部分衣服去金先生的别墅,差不多正式同居了。之遥摇摇头,这些事情,妈妈要是知道,一定不同意,她一再要求她们三姐妹,谈恋爱可以,发生关系一定要领证之后。不过,妈妈不在了,姐姐们也都长大了。现在社会对未婚同居好像都没太多的反感,尤其在鲲城,大家都脱离了原来的人际圈子,由于各种原因,男女之间的事情变得随便。  走出写字楼的大门,之遥远远看见了林立为,他穿着藏蓝色的西装,打着一条黄色的菱格领带,腋下夹着一个沙池手包,手里捧着一捧红玫瑰,站在大厦前面的小广场上。小广场上人来人往,都是刚下班的白领,有不少人都对他行注目礼。林立为中等身材,略微清瘦,皮肤很白,一张狭长的马脸,浓黑的眉毛,眼睛很亮很有神,鹰钩鼻子,嘴唇很红。远远看着,齿白唇红的一个有为青年的模样。  直到多年以后,之遥看到一本书上,分析男人给女人送花,需要克服内心的羞耻感,之遥便会想起,那一日,捧着鲜花,站在写字楼下,被人注目的林立为。然后,对自己说,也许那一刻,林立为是真的爱我的吧。  但是,当时的之遥是难堪的,她不喜欢被人瞩目,也不喜欢捧着一大把红玫瑰走来走去,因为觉得很重。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接受了玫瑰,她与林立为之间,似乎就确认了恋爱关系,这个感觉,她不是很喜欢。  “今天是我们认识两周年,之遥,我们交往吧,做我女朋友。”林立为送上玫瑰,之遥吓得赶紧接过来,她好怕林立为搞个啥单膝跪地之类的,那她会尴尬死的。  她拉着林立为赶紧走到一边,“你买什么花啊,好多人看我们。”  林立为看着之遥,她的小脸羞红了,眼睛看着湿乎乎的,长长的睫毛,小巧的翘鼻子,微微厚的双唇。崔之遥个子不高,刚好比中等身高的林立为矮半个头,娇小玲珑的身材。当初,在学校的舞会上,林立为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学妹,她乖巧,文笔又好,是学校广播站的记者,作为学生会文艺部的部长,林立为总是找各种工作借口约她出来。“今天日子特殊,我们去吃饭然后看电影吧。”  崔之遥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她没和林立为看电影,吃过饭,两人沿着马路,一边聊天一边往她家走,林立为住在关外,回去要一个多小时,之遥很体贴的催他回去。林立为还是坚持送她回住处。  插好鲜花,之遥想起和林立为牵着手一起压马路,以前搞不懂谈恋爱为什么可以逛马路走那么久,现在她体会到了,原来是这样的感觉,两人有说不完的话,走了那么久,也不觉得累。林立为的手比她的大不少,握住她的小手,他的手很细很软,手心有微微的汗。之遥忽然觉得,自己似乎不那么孤单了,自从父母离世,她总觉得很空虚,好像一只孤雁,一直飞一直飞的,没有对方落脚。  她以前和同学一起看录像,那个香港电影里的男主角,一直说,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所以它要一直飞,飞累了就在风中睡觉。那个电影她不记得情节了,却一直记得这句话,当时看的时候,她不怎么理解,就觉得句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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